3月,从去年年末开始相传的关于无车承运人政策开放的消息,至今未有任何动静,这个传言是要夭折了吗?试点期结束,等待政策普适的企业如此之多,无车承运人政策开放没有如期而至,却等来了降税...计划赶不及变化,有多少企业又重新焦虑...
但一切只是时间问题。企业越重视,政策的准备就需考虑得更周全。虽然政策开放的消息延迟了,但3月初,铺天盖地的的降税政策,可是在这几天刷屏了。
在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上,宣布交通运输行业的增值税税率从10%降至9%。我们来看看,交通运输业的降税历程:2018年5月1日,交通运输行业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2019年3月5日,交通运输行业的增值税税率从10%降至9%。
增值税作为流转税的主要税种,是实体企业的主要纳税项目,对实体企业来说此次降税不仅从销售端降低了3%的增值税,而且从采购端间接降低了运输成本。交通运输业作为货物的流通环节,有效地起到了降税传导作用,有助于主要行业的发展,进而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交通运输行业是大部分企业的成本重要组成部分,交通运输行业的增值税率下调可以帮助企业物流成本下降,提升企业综合竞争能力,所以无论交通运输企业本身缴税减少或者其他企业物流成本减少,对从业者来说都是重大利好消息。
但是,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今年的降税政策,还有一条值得关注“制造业等行业现行16%的税率降至13%”。
根据中国财税在线分析,对于交通运输企业本身,增值税率下调1%,可以使企业的销项税额直接降低0.83%。但是,由于交通运输企业主要增值税进项油票的税率由当前的16%降至13%,进项税额相对减少,所以企业实际降税效果有待观察。
有资深物流人甚至认为,这是一个对运输行业明降暗升的降税方案。交通运输业降税1%,进项抵扣上却减少了3%,远大于1%。
降税政策出台之后,联物流后台不少关注者都问,到底此次降税对无车承运人有什么影响?是利还是弊?
这个问题的分析,我们要首先从无车承运人现行税收政策下手。
自2017年9月1日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境应税行为免税备案等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0号)第二规定,纳税人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服务合同,收取运费并承担承运人责任,然后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全部或部分运输服务时,自行采购并交给实际承运人使用的成品油和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成品油和道路、桥、闸通行费,应用于纳税人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的运输服务;
(二)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符合现行规定。
但关于这个平台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政策,是由各省级单位自行召开,目前仅在江苏等少数几个省份开展了试点工作。
如今进项抵扣减少3%,交通运输业税收减少1%,是利还是弊,我们举个例子。
以占比承运30%的油料为基准抵扣,运费总计10000元。
注意:当企业运输成本中油料占比超过37%,企业税负成本不降反增。例如40%油料作为进项,企业实缴税金会增加0.09%。
以上计算来自中国财税在线
归根到底,无车承运人想切实获得税收优惠政策,还是得从进项抵扣中入手。
只有降油价、降过路费,或者更加简化平台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方式,对无车承运人才是真正的“降税”。
不过作为无车承运人,一味把税收解决问题的可能性寄托在国家政策上,也是坐以待毙的做法,任何一个无车承运人企业,要做的应该是积极想办法找出路。
我们看到目前大型的无车承运平台企业,都在大力主攻生态建设,打通产业链,在油品、ETC、维修等领域加强布局,为长期取得合理合规的进项打开大门。
与大型平台公司不同,区域性无车承运人/小型传统三方物流企业,他们的资金没有那么雄厚,完成不了自行打通生态建设的任务.这类企业,其实更应该和现有的平台合作,享用平台的互联互通,资源的优势互补,共建生态,共享价值利益链。
无论在未来,无车承运人政策何时开放、无车承运人整体的增值税税负何时真正降低,企业现如今都应该先把自身业务、平台做好,才能在未来打一场胜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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