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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严治超怎么办?货运人提出几点建议

2016-10-26 10:27:00

  新版GB1589自9月21日正式实施以来已成雷霆之势,企业、物流公司、司机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

  “难道司机不知道超载是拿自己生命安全在挣钱?整个社会物流成本居高不下,很多人认为物流行业因此暴利。然而,事实是物流行业是微利行业,司机不超载都得亏损”。

  “规定货车2.55米,我车头也不止2.55米宽,难道要把后视镜拆了不成?”

  “简单的要求,就是交通与交警部门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两个部门两个政策,司机们怎么守,要守那个部门的法?”。

  类似上述司机反映的还有很多。“9.21”治超体现了国家对生命的尊重,对维持正常经济运行环境有重大意义。

  然而,新规落地即遭反弹,除广大一线司机外,一些企业和物流公司也表达了他们的观点。10月18日,在由中国物流信息中心主办的10月重点联系企业形势分析座谈会上,各物流企业代表就GB1589新规各抒己见,反馈对企业的影响。

最严治超怎么办?货运人提出几点建议

成本的增加与效率的降低

  ①成本增加:然而,“9.21”后全国统一执法,六轴车限重由55吨下调到49吨,原来可超限5%,现在超限就卸货。货车由原来的可装货不超过40吨,到现在不超过32吨,如果运费单价不变,减少的吨位价格就直接摊销到32吨里,直接影响就是单价上涨。

  下调吨位标准虽然可以使整车重量减轻,油耗降低,轮胎、变速箱、传动系统的磨损都会减轻,但费用降低的幅度远远小于吨位减少产生的总车运费减少幅度。

  同时,治超新政下,原来通过超载或超限一车能拉完的货物,现在需要2-3车才能拉完,从而导致市场车辆供应不足,承运商漫天要价。

  ②效率降低:“9.21”治超后,钢铁企业内部装卸物流效率下降。目前,因限重,部分汽运运量不能及时匹配,造成一些企业对客户的到货及时率下降,服务水平阶段性有所降低。

  在执行钢材配送作业时,由于受到单重限制(钢卷分10吨/卷、20吨/卷、30吨/卷)和其不可分割性,2个卷装一车超重,1个卷又闲置了运力,造成运力效率降低。

  同样,对于铁路集装箱,20英尺的集装箱单个限重在26吨,一般装载20吨左右,原来是一个托车装2个箱子。由于箱子的不可分特性,“9.21”后一个托车只能拖一个箱子。

  而对于不同类型的商用车(乘用车、商用车),新规出台后,单台商用车转载量降低30-50%不等,无论在运输量还是运输周期上,物流运作效率都明显下降。

政策的公平与执法的失衡

  此次治超,查处严格区域集中在山东、广东、福建、云南、贵州、四川等,其次是北京、天津、河南、湖北、山西等区域,传统严格区域陕西、湖南仍旧保持以往的检查力度。

  新政的好处在于车辆运能可以规范化,经营可以有法可依,致使大部分承运商不再超载,保证了司机和货物的运输安全。

  但是,目前仍有部分物流承运商在夜间(特别是下半夜)进行超载超限运输,通过超载超限的低价模式吸引客户,扰乱正常的市场价格。

  同一运输车辆在不同地区甚至同一地区,不同检查站、高速口,合规的判别标准不同,处罚标准不同。

  根据车辆运输车治理方案,在第一阶段禁止双排车通行,单排超长车暂允许通行,但在云南、贵州、四川已开始限长,存在单排不让上高速现象。

  同时,商用车零公里运输属于车辆运输车,不应作为普通货物运输。卡车商品车爬车、单排运输,普遍高度超过4.2m,目前过渡期不是重点整治项目,但在执法严格等区域因超高而无法通过。

  国家出台的政策是好,但到了地方却往往会因为执法腐败变了味道。现在有些地方即使车子超载超限,只要交了罚款就可畅通无阻,很少见到卸货,严惩物流公司,因此造成如今国家治理超限超载18年,但各地超限超载依然严重现象。

执法的持续性与物流人的观望

  面对严厉的处罚规定,绝大部分物流和个体司机宁可放弃一部分业务,也不再像以前那样持侥幸心理。但企业面临这么大幅度的成本上涨,也不会轻易涨价,大家都等着市场的变动,几方处于观望状态。

  新政期间,由于部分承运商采取观望态度,暂停了运输作业,导致市场运作车辆大量减少,有些线路运价大幅上升。

  同时,部分地方尚未出台实施细则,而且一些企业的运输费也没有提高,部分司机也处于观望状态。

  一些司机反映,现在运费不涨根本没法接货,以前装55吨,现在我的车只能装46吨,跑一趟一下子少了近3000元,但是高速过路费、损耗等成本支出不减,运费不涨只能赔钱,司机肯定不会接货。

  在执法的持续性上,2014年1月1日四川省对进入高速公路货车进行“入口计重”的双超治理。此次双超治理可谓严厉,也取得一些成效。然而,到2015年随着执法力度的减弱,双超现象较2014年又明显增多。

  所以,很多企业希望此次治超能够保持持续性,坚持到底,不半途而废,遏制原来通过不断超载超限进行的恶性竞争,让公路货运市场将逐步趋向于科学合理。

治超存在问题的建议

  由于“最严治超令”实施以来,各行业对成本上涨的抱怨很大。对企业和物流公司而言,既需要客户也需要成本的控制。公路运输的竞争从何而来?这都是一些企业需要面临的新问题。

  对于如何找到一个平衡点维持企业和中国物流业的稳定发展,此次会议中企业和物流公司也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①建议公布不同层级的监督电话。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方案》(交办公路[2016]109号)以及《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方案》(交办运[2016]107号)三个文件中,都没有公布执法监督电话。

  ②治超执行时间可分一定阶段和时期。在治超的执行时间上设定几个时期,有一定的缓冲期。

  ③治超标准应全国统一执法力度。目前,各省市治超的标准和力度不完全一致,造成运费的不均衡,市场竞争不公允。

  ④加大宣传力度。由于市场中,仍有承运商以及委托方处于观望状态,建议政府加大新政的宣传力度,规避市场中的负面信息。

  ⑤加大执法力度。加大新政的执行力度,特别是夜间执法力度,避免一小部分超载超限的承运商扰乱市场。

  ⑥保障前四后八车主的利益。治超新政出台后,前四后八总重量要求不超31吨。如果扣除自重二十吨,前四后八只能装十一吨。

  ⑦17米5大板勿一刀切。对于整个物流市场而言,一个大板的货要两到三个13米来承运,在货源一定的情况下,为了保证市场稳定,路上要多出至少三成的车。这样的话公路承载不下,司机换车速度没那么快,有的货必须要用大板车,所以淘汰17米5大板不能一刀切。

  ⑧商用车、乘用车运输可另行管理。商用车运输、乘用车运输,同属于车辆运输,应当适用于《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方案》(交办运[2016]107号),而不能适用于《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交办公路[2016]109号)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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