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12月16日零时起,全国29个联网收费省份全面实施了高速公路入口货车不停车称重检测,24小时进行检查,货车逢车必检,全面禁止违法超限超载货车驶入高速公路。
实行入口称重几日来,高速公路超限超载现象进一步得到遏制,但部分地区也出现了治超标准执行不统一的问题,主要集中在6轴车型的限重吨数上,甚至个别出现如“货车最大总质量限定为46吨”的宣传标语,造成误解,对此情况,12月17日,交通运输部紧急发文《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高速公路人口称重检测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6x4双驱6轴车型限重为49吨,6x2驱动形式的6轴车型为46吨,两轴车型目前暂时按照18吨的总重进行限制。
严格统一执法标准
《通知》指出,各地要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违法超限超载认定标准,严禁随意提高或者降低认定标准。其中,六轴列车驱动形式为6x4的总质量限值为49吨,驱动形式为6x2的总质量限值为46吨。各地不得因驱动形式为6x4的列车未办理ETC而简单按照46吨处理,不得简化宣传,出现如“货车最大总质量限定为46吨”宣传标语,造成公众误解。对驱动轴为每轴每侧双轮胎且装备空气悬架的3轴、4轴货车以及4轴锁接列车,总质量限值各增加1吨。
《通知》明确,要统一合理误差控制标准。对于货车称重检测结果不大于认定标准105%(即超限部分未超过认定标准5%)的,暂按未超限超载处理。
分阶段、有步骤推进治限行为
《通知》指出,要规范“超限”认定。对已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合法大件运输车辆,应允许其通行高速公路,并做好相关服务保障工作,根据《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交公路发〔2017] 173号)部署,目前重点对车货总质量进行称重检测。
对于车货外廓尺寸超限行为,将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分阶段、有步骤推进;在部署工作开展前,高速公路入口暂不对车货外廓尺寸进行检测,对车辆运输车超限标准的认定,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的通知》(交办运函[2018] 702号)有关要求执行,对于合规车辆运输车,凡装载符合要求的,即平头铰接列车装载6辆及以下,长头较接列车装载7辆及以下,中置轴车辆运输车装载9辆及以下,且装载长度、宽度未超过车辆运输车外廓尺寸限值的,暂不对车辆高度进行检测。
《通知》还建议货车司机们尽快安装使用ETC,充分享受便捷通行、交费打折、加油优惠、停车便利等各种政策红利,促进物流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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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运输经理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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