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超载罚款上千元,交警收一两百过路费就放行。超载司机愿意交,交警也收得心安理得。治理超载摇身一变成了经营超载,鼓了执法者的腰包,打了国家治超政策的脸……
雁过拔毛,超载3倍交钱也放行
山东省德州市武成县,地处河北、山东两省交界处,是太行山区建材、石料、煤炭等物资东运的必经之路。这里是国家治理大货车超载超限行驶的重点路段,也是“车虫”们的发家致富的“宝地”。超载超限行驶问题屡禁不止,这背后是“车虫”在中间上下打点,让超载运输大货车缴纳“领车费”后畅行无阻。
在这里,对于如何交钱放行,已经形成了一套完整的过关流程。
在武城县老城运河大桥桥头,有一家“庆华物流”,打着物流的幌子,做的是“带路人”的勾当,而他们的老大“王三”在当地颇有名气。
从此经过的大货车司机们,只要联系这家“庆华物流”,随后交上一两百元的过路费,就可以保证交通局的执法人员不罚款。“标准载重40吨的货车,有的超载3倍,但是只要“王三”打个招呼就能通过检查。”
据武城县调查,该县交警大队二中队原中队长马胜才与“王三”(原名,王庆华)交往密切。随即,马胜才为超载大货车逃避检查提供帮助、充当“保护伞”的问题浮出水面。2018年初,武城县监委对马、王二人进行立案调查。
交警嫌赚钱少,亲自下场当“车虫”
据新华社报道,“车虫”王庆华通过送礼、请客等手段,获得了武城县过境超载、超限大货车的“带车权”,每车次收取120元至200元不等的“领车费”。且要按每车次100元的标准,以现金或微信转账、微信红包等方式付给当地执法人员。
数年间,王庆华收取的“领车费”超过72万元,其中他个人所得超过32万元。而作为交警中队长的马胜才也会将每车次100元至150元不等的“领车费”,然后按每车次50元至70元不等的标准,把钱分给交通局执法人员。
后来,这位中队长已经无法满足于“四六分赃”,于是自己亲自“领车”,彻底沦为了“车虫”。
“我们查住超载货车,司机就会给马胜才打电话,马胜才就让我们放行。他会通过微信给我们转钱,这些钱是他的‘领车费’。”武城县交通局运管所、监察大队多名涉案人员说。
不光是中队长,连交通运输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张朝峰也加入车虫“王三”的领车队伍中。数年间,张朝峰贪污共计33万多元,并将其中9万多元装进了自己腰包。
据张朝峰供述:“当天收取的罚款都汇总,从收取的现金中拿出部分抵顶罚款任务,余下的现金和用微信收取的罚款,我就和一起参与执法的队员平分了。”
胆大包天的交警们,肆意玩弄着法律,敷衍上级,坑害着过路的货车司机们,简直坏到了极点……
东窗事发,“车虫”交警被一锅端
目前,武城县纪委监委共处理县交警大队、县交通运输部门执法人员88人,全部为基层一线执法人员。其中党纪政务处分66人,移送审查起诉22人。均已被当地法院审理完毕,并对相关涉案人员作出判决。
仅仅一个小小的武城县,就抓了88个交警和交通部门执法人员。但交警腐败,“车虫”当道的有何止一两个县城……数年来持续性的腐败,微信转账,数额几百到几千不等,交易密集,层层分赃,执法人员转手多次,过路司机众多,流动性强。对于到底贪污了多少钱,早已无从知晓……
我们总在说,超载出了事就找货车司机,可是超载与否,哪里是货车司机可以决定的啊!且不说货主、物流方,单一个交警,雁过拔毛,本来就少得可怜的运费,还要打劫一笔,货车司机不靠超载赚钱,有别的选择吗?
况且他们其实是鼓励超载的,毕竟你超载理亏在先,他们更能堂而皇之的收黑钱了……把治理超载变成经营超载,把国家的明文法规变成他们牟利的工具,这些交通执法人员其罪当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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