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关于解除多用途货车(皮卡车)和轻型、微型新能源载货汽车城市道路限行措施的通告,这是继多个省区放开皮卡车进城限制范围后,行业的又一利好。
通告明确表示,为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进一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方便群众出行,自2019年6月19日起,在济南全市范围内解除多用途货车(皮卡车)和悬挂新能源机动车号牌的轻型、微型载货汽车的城市道路限行措施。
通告指出,即日起,上述车辆无需再行办理车辆通行备案或许可,但应当遵守根据大气污染防治、高峰时段交通流量管控等需要而依法制定的其他通行管理规定。
通告特别提出,所谓多用途货车(皮卡车),是指具有长头车身和驾驶室结构、核定乘坐人数小于等于5人(含驾驶人)、驾驶室高度小于等于2100mm、货箱栏板上端离地高度小于等于1500mm、最大设计总质量小于等于3500kg的货车。
今年年初,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进一步优化供给推动消费平稳增长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方案(2019)》,其中在第四项就提到:稳步推进放宽皮卡车进城限制范围。在评估河北、辽宁、河南、云南、湖北、新疆6省区放开皮卡车进城限制试点政策效果基础上,稳妥有序扩大皮卡车进城限制范围。相信随着双证取消、逐步扩大皮卡车进城限制范围,皮卡的“春天”即将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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