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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执法大改革:3月份路政运管全国撤销!

2019-02-12 09:00:12

  1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通知,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统称“三项制度”)。

交通执法大改革:3月份路政运管全国撤销!

  “三项制度”不只是三项制度,细读政策原文,我们可以发现很多亮点。

  1、执法人员在进行执法活动时,必须主动出示执法证件。


  2、执法结束后,要依据“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在统一的执法信息公示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行政处罚要在处罚决定做出后的7日内,公开处罚明细,如果有当事人或者社会公众要求公开执法有关信息,执法单位有义务公开。(巨额罚款、收黑钱,都将成为历史)


  4、各地区、各部门要于2019年3月底前,制定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实施方案,并报司法部备案。


  一直以来,我国交通执法部门构成复杂,执法范围重叠,执法模式非常分散,罚款途径多,服务途径少。经常出现某些执法人员不作为、乱作为!

  18年12月,37段协警向货车司机收受钱物的视频被曝光,引发网友关注。在曝光的视频中,执勤人员有的直接要钱,给得太少还不行;有的要求买烟;有的甚至直接在微信朋友圈打广告,做起“买路费”生意......

  而处理结果是对收受钱物的10名协助交警联合治超人员予以开除,处分4名负管理责任的民警。


  “三项制度”的出台,对交警等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规范做出了明文规定,给执法人员戴上“紧箍咒”,划下“标准线”,确立“新思维”。

  其实关于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国家也出台了明文通知。


  要求:整合公路路政、道路运政等7个路面执法机构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所有交通运输执法职能,成立一支综合执法队伍,统一行使交通运输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

  同时要求:“严禁将不符合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规范要求的人员划入执法队伍”。这就意味着,将全面清退临时人员和编外聘用人员,严禁使用辅助人员执法。

  这就意味着,运管部门被撤销或是板上钉钉的事了。根据机构改革总体时间表,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必须于2019年3月底前组建到位!

  综合执法将是未来执法的大势所趋,将逐步改变之前货运行业自行执法、多头执法的局面,多头合一,统一整合为综合行政执法单位!


  路政运管全国撤销

  交警执法全面规范

  全国交通执法大改革来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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