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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的朋友看过来 史上最全黄标车报废途径及材料

2015-10-27 16:34:47

  一、车辆报废标准:

  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1.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的;

  2.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3.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4.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二、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规定

  1.对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和摩托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

  2.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

  3.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按照出厂日期计算。

  三、办理途径:

  1.《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到深圳市报废车回收有限公司(目前深圳市唯一取得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资质企业)办理报废并取得《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2.《机动车注销证明书》

  到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处西丽综合服务大厅办理注销并取得《机动车注销证明书》。

  3.黄标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

  深圳市设置了三个黄标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服务受理点,分别为市机动车排污监督管理办公室环保服务大厅、市机动车排污监督管理办公室报废车回收有限公司受理点、市机动车排污监督管理办公室二手车交易市场受理点

  四、所需材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原件

  2.身份证明

  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深圳户籍居民提供<居民身份证>;

   (2)外地户籍居民提供<居民身份证>及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居住证)、暂住证明。

  3.车辆相关证件:证件包括: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

  4.车辆报废回收证明即《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

  5.特殊材料

  5.1.机动车灭失的,需提供灭失证明;因质量问题退车的,需机动车制造厂或经销商出具的退车证明;

  5.2.机动车因故不再我国境内使用的,需提供出境证明;机动车登记被撤销的,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公安交通管理撤销决定书》;

  5.3.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需机动车被依法收缴的法律文书;机动车在异地报废的,由异地负责报废,并将信息传到登记地车管所,由登记地车管所办理注销登记,出具注销证明。

深圳的朋友看过来  史上最全黄标车报废途径及材料

  五、报废补贴

  1、条件和范围

  1.1. 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的,使用10年以上(含10年)且未达到规定的使用年限的半挂牵引车、总质量大于12000千克(含12000千克)的重型载货车(含普通货车厢式货车、仓栅式货车、封闭货车、罐式货车、平板货车、集装箱车、自卸货车、特殊结构货车等车型,下同),以及总质量大于10000千克(含10000千克)且小于12000千克的中型载货车;

  1.2.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的,使用8年以上(含8年)且不到10年的危险品运输(机动车登记证书或机动车行驶证上使用性质登记为危险品运输或危化品运输,下同)半挂牵引车、总质量大于12000千克(含12000千克)的危险品运输重型载货车(含厢式货车、封闭货车、罐式货车、集装箱车、特殊结构货车等车型,下同),以及总质量大于10000千克(含10000千克)且小于12000千克的危险品运输中型载货车。

  无动力装置的全挂车、半挂车不属于上述半挂牵引车、载货车范围。

  补贴标准:半挂牵引车、重型载货车每辆车补贴18000元人民币,中型载货车每辆车补贴13000元人民币。

  2.申报材料

  《2015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从所在地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联合服务窗口领取,或从商务部网站下载),《报废汽车回收证明》(三联)原件,《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废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车主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车主的个人银行账户存折或单位账户开户证复印件等凭证。

  3.申报程序

  3.1.项目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老旧汽车车主,应当于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1月31日期间,到报废车辆车籍所在地市(州)或县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联合服务窗口向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申请补贴资金并提交申请材料。车主逾期申请补贴资金的,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不予受理。

  3.2.项目审核。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审核申请车辆是否属于申领补贴范围,相关申领手续是否齐全、真实、有效等,核对信息管理系统中回收的报废车辆有关信息,录入申请、补贴信息,综合协调、汇总数据等工作。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转交所在地财政部门;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所在地财政部门负责对商务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补贴信息进行核对。

  4.其他要求

  省财政部门应当会同商务主管部门于2016年3月31日前将2015年度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工作总结和资金清算表报送财政部、商务部。有关文件及附件请登录交通运输部及项目管理中心、商务部网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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