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有车一族来说,车险是不可或缺的必备保障,通常车辆在买了保险之后才敢上路。10月22日,保监会表示,正在试点推进的商业车险市场化改革,将从现有的6个试点地区(黑龙江、广西、陕西、山东、重庆、青岛)扩大到18个试点地区,包括天津、内蒙古、吉林、安徽、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四川、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保监局所辖地区将纳入商业车险改革试点范围、自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执行。
● 保险责任扩大 家人也纳入保障范围
而在今年6月1日开始商业车险改革的其中6个地区(黑龙江、广西、陕西、山东、重庆、青岛),保监会副主席介绍说,从试点情况上来看,目前的6个地区改革试点开局都比较良好,市场运行总体平稳有序,行业和消费者双赢的态势初步显现出来。
据统计,6月份到8月份,试点地区约77%消费者保费同比下降,约23%的消费者保费同比上升,也只有9%的用户涨价是超过20%的。从消费者的角度来看是得到了好处的,大概平均降低保险费率10%左右。
那么商业改革会给消费者带来什么好处呢?首先就是保险的责任扩大范围,例如车辆没有挂牌时出了事故也可获赔偿,以及被保险车所载货物、车上人员意外受伤所带来的损失,造成家庭人员人身伤亡等情形也纳入保险保障。更加值得一提的是还有之前的"高保低赔"问题也在此次车险改革中被强制调整了。所谓的高保低赔就是不管过了多少年都是按照车辆的购置价来缴纳保费,而在赔付时只按比例进行赔偿,但在改革之后来看保费的赔付就和购置价"拖节"了。
● 新增"代位求偿"权 事故越少优惠费率越高
对于广大车主来说,除了得到上述的种种好处以外,还将赋予车主一项新权利,那就是"代位求偿"权。
什么是"代位求偿"呢?改革后的商业车险规定,投保车主如遇车祸事故,如果确定对方是负全责,而对方投保额不足或拒绝赔偿,那么这种情况下就可以让自己的保险公司先行赔付,剩下的则由保险公司负责去追问对方赔偿。不过按照保险公司的角度来看,这种追求成功的案例并不多,未来也将会出台相应的措施办法来优化。
对于车险改革的最明显变化就是保险费率优惠方面。据了解,商业车险更加强调风险与费率挂钩,简单来说就是风险低的车主可享受更优惠的费率,反之,出事故风险越高的车主,要付出的保费就越高。根据试点6个地区出险频率来说,总体的报案数量出现了下降近26.5%,一方面是大多数人驾驶习惯更规范,另一方面例如小剐小蹭之类的事故车主都多为自己解决而不去报险。
同时据保险相关人土表示,改革后车险费率浮动范围进一步扩大,例如连续3年不出险的车主只能享受7折的优惠,而经常出事故的费率上浮到基准水平的1.3倍。在新的制度里,最低折扣到0.6,最高到两倍,在价格上充分体现了奖优惩劣的定价趋势。
而通常保险也不是万能的,有些驾驶员常常对保险存在误区,使得保险赔偿结果与预期相差甚远,从而引发纠纷。
● 小编为你整理出常见的三大误区:
误区1、12万以下交强险都赔,很多车主认为有12万的赔偿额度,所以只交了交强险,但是交强险是有限额的,按照交强险规定,在被保险人有责的情况下医疗费赔偿限额在1万元,死亡伤残类为11万,财产损失为两千元,而不是所有损失费用的简单相加。
误区2、上了"全险"出险了就全赔,很多车主认为,买了全险就以为出了事故无须担心了,通常所谓的"全险",就是包含了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保险、盗抢险、不计免赔险等主要险种,特别险种不包含其中。
误区3、任何损失保险都能赔,根据保险相关规定,有些事故是不赔偿的,如故意造成的损失或间接损失,存在违法驾车情形的是不予赔偿的。
● 编后语:
简单来说,改革后的车险就是要求大家"安全驾驶、遵章守纪",降低事故的同时则还可享受更实惠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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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重汽销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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