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厅高管局)推出交通执法《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的十条措施》(以下简称“暖企十条”),主动为企业提供暖心服务、协助企业解决有关问题、全力为企业纾困解难,让企业吃下“定心丸”,提振企业发展信心。
建好“暖心之家”、“司机之家”
对高速公路服务区“暖心之家”“司机之家”所在路段营运公司实施运营补助,按照A类“暖心之家”每年补助16万元,B类“暖心之家”和“司机之家”每年补助9万元,投运不足1年的补助按投运时间比例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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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大件运输服务大走访大调研
通过上门走访、座谈交流、人员培训等方式,深入大件装备制造企业、重大建设项目业主、大件运输车辆生产和改装企业及大件运输企业等相关企业和单位,开展全面调查摸底,了解企业生产和经营状况,摸清企业在办证和运输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倾听企业对大件运输许可工作的意见建议,宣贯大件运输惠民相关政策措施,引导企业用足用好政策,增强企业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的发展信心。
规范用好自由裁量权
与重庆市交通局联合印发《川渝地区统一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一批)的通知》,重庆市、四川省各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在实施交通运输行政处罚时,对《裁量基准》中所列交通运输违法行为的处罚均应按照《裁量基准》执行。
开展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工作
按照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事项清单(试行),对免罚清单的57项处罚事项,当事人首次实施违法行为且违法行为轻微,执法人员责令其改正,当事人签署《交通运输轻微违法行为告知及承诺书》承诺其已整改完毕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后,免予行政处罚。
减免加处罚款(滞纳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立法精神,对当事人违法行为依法实施加处罚款(滞纳金)的,坚持依法行政、执法为民、宽严相济的基本原则,结合当事人的认错、纠错态度、补救措施、家庭情况等因素,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可采取减免加处罚款(滞纳金),推广说服教育、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措施,依法实施审慎监管,教育、引导、督促当事人自觉守法,实现行政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提高科技执法“智治”水平(数字打非)
厅下发《关于全面应用“数字打非”手段整治道路旅客运输非法营运行为的通知》,从全面摸排、精准锁定、靶向查处疑似非法营运车辆等方面提出要求。总队(局)根据厅运管局提供的涉嫌非法营运车辆名单,精准识别后逐一对其通行高速公路时间、路线、出入口等数据进行详细分析,确定高度疑似非法营运车辆并录入全省高速公路收费系统,分片区、分批次采取高地联动,在高速公路出入口对高度疑似非法营运车辆实施报警拦截,以高压态势,挤压非法营运生存空间,不断规范道路旅客运输市场秩序。
完善失信主体信用修复机制
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总队(局)对行业各类失信约束措施开展集中摸排、建立工作台账、开展自查自纠,不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的予以修订或废止,同时指导当事人开展信用修复,符合要求的及时移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终止共享公开失信信息。
持续开展执法站所开放日和执法站(所)长接待日活动
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运输企业从业人员、司乘人员代表,高速交警、营运公司和媒体记者代表走进高速公路基层执法站所,现场观摩队列会操,实地开展执法体验,详细了解高速公路交通运输执法工作,座谈交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及高速公路管理相关工作并提出意见建议,畅通群众与交通执法联系渠道。
减少重复交叉检查
印发《2022年全省高速公路安全和服务质量检查工作计划》,将全省高速公路各分项检查项目梳理整合,形成年度综合检查计划,每季度开展一次集中专项检查,降低企业管理成本。
精准开展疫情防控和保通保畅工作
印发《四川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五版)》等文件,做好服务区、收费站常态化疫情防控;利用收费系统对外省来(返)川车辆精准识别引导,做到“入川即检”;对风险人员处置进行进一步细化,确保按照处置流程及时、规范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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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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