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邮政管理局联合省公安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快递服务车辆交通安全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切实维护快递服务车辆安全有序畅通,服务群众用邮需求,保障全省快递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为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快递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通知》从四个方面进行了规定:一是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加强快递服务车辆安全管理。《通知》要求邮政管理部门会同公安交管部门科学制定城市快递服务运力调控计划。公安交管部门统筹协调好快递服务与城市交通安全、缓解拥堵、大气污染防治的关系,分类管理和推行新能源厢式货车差别化通行政策,为确保城市道路交通安全和快递服务业的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保障。二是实行过渡期管理,规范快递电动三轮车通行秩序。
《通知》要求加大快递电动三轮车交通管理力度,严禁行驶中接打电话、超速超载、酒后驾驶、闯禁区、逆向行驶,严禁在车厢顶上加装车厢架和在车厢顶部装载物品。对快递电动三轮车交通违法,要严格查处。三是加强联动共治,实施快递电动三轮车“六统一”制度。《通知》要求各地将快递服务车辆纳入城市安全发展和城市交通治理的重要内容,实行共建共治共享。邮政管理部门要指导邮政、快递企业落实“六统一”制度。公安交管部门要为邮政、快递企业组织参加三轮摩托车驾驶证考试提供便利。四是加快提档升级,积极推进快递末端配送车辆更新换代。
《通知》要求各地邮政管理部门积极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监督作用,引导邮政、快递企业科学调配运能运力,提升末端投递效率。推动邮政、快递企业统一设计采购符合国家新标准的专用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摩托车、新能源微面货车等。公安交管部门对邮政、快递企业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末端配送车辆要积极支持,在登记上牌、考试发证、通行管理、临时停靠等方面提供便利服务。
近年来,江苏局积极推进快递服务车辆规范化管理,全省13个城市快递电动三轮车规范通行率达到92.3%,有力保障了全省快递末端服务的开展和服务水平的提升。在此基础上,江苏局主动作为,联合省公安厅开展联合调研,推动该《通知》出台,为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快递电动三轮车“六统一”制度,加强和规范快递服务车辆通行和交通安全管理提供了坚实的政策基础。下一步,将与省公安交管部门强化工作机制建设,密切沟通联系,全面做好《通知》贯彻落实工作,积极凝聚政府、行业、企业三方合力,努力提升行业末端服务水平,推动全省邮政行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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