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从广西交警部门获悉,2019年春运期间,公安交管部门将对区内高速公路通行的危险化学运输车辆实施限时交通管制措施。
据介绍,2019年1月21日起至3月1日,每日零时至6时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在广西行政区域高速公路通行。2月4-10日春节前后,供应自来水生产用的液氯运输车,为机场、加油(汽)站运输燃油、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的运输车辆,以及医疗用氯、变性燃料乙醇运输车辆零时至6时禁止通行,其余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全天禁止在广西行政区域内公路通行。
管制规定中的危险化学品是指在危险化学品目录中登记的,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限时管制期间,运输车辆如有违反以上规定的,将由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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