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正文

山东出台政策 成品油禁产、禁购、禁销、禁用清单

2019-01-17 15:41:53

  2019年1月15日,山东省发布了《关于成品油禁产、禁购、禁销、禁用清单的通告》。

山东出台政策 成品油禁产、禁购、禁销、禁用清单

以下为《通告》原文:

  为贯彻落实成品油整治相关政策法规,省政府研究确定了成品油禁产、禁购、禁销、禁用清单,现予以通告。

  一、成品油禁产清单

  未取得营业执照的不得生产成品油

  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环评、消防等资质的不得生产成品油

  未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不得生产车用汽油

  不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的不得生产成品油

  不得生产不符合现行有效标准的成品油

  禁止以化工原料非法勾兑调和成品油

  二、成品油禁购清单

  经营单位不得购进不符合现行有效标准的成品油

  成品油零售企业不得从未取得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购买成品油

  物流运输企业等自用单位不得违法购进普通柴油、燃料油、其他高硫分燃油等油品

  物流运输企业等自用单位不得违法购进不符合环保政策要求的成品油

  未取得安全、消防、环评等资质的自用加油站(点)、自备油罐(库)、自用加油设施的经营者不得购进储存成品油

  三、成品油禁销清单

  未取得营业执照的不得经营成品油

  未取得成品油经营许可、危化品经营许可的不得经营成品油

  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环评、消防等资质的不得经营成品油

  禁止违反环保政策要求向有关地区销售成品油

  禁止经营不符合现行有效标准的成品油

  禁止向汽车和摩托车销售普通柴油及其他非机动车用燃料

  禁止违法向物流运输企业等自用单位销售普通柴油、其他高硫分燃油等非标油

  禁止批发企业向未取得成品油经营资格的企业或加油站(点)销售用于经营用途的成品油

  四、成品油禁用清单

  禁止使用国家综合性产业政策禁止的成品油等产品

  禁止物流运输企业等自用单位违法购进使用普通柴油、燃料油、其他高硫分燃油等非标车用油

  禁止物流运输企业等自用单位违法购进使用不符合环保政策要求的成品油

  禁止向车用油中添加普通柴油、燃料油、化工组分油等非车用油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9年1月11日

【独家稿件及免责声明】本网注明转载文章中的信息仅供用户参考。凡注明来源“运输人网”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均不得转载、摘编或使用。联系邮件:master@yunshuren.com

点击关键字阅读相关文章: 文章来源:车旺大卡平台
阅读
收藏 收藏

评论

评论内容最少2字,最多200字
check in
同步到在路上
report
图片
热门活动
品牌车系用途
推荐品牌
精选车系
说说你的看法 说说你的看法...
join favori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