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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计划在未来3年基本消除高速公路超限超载现象

2019-12-11 10:05:00

  12月9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和江苏省公安厅联合在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和解读江苏省安委会印发的《从严开展公路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江苏计划在未来3年基本消除高速公路超限超载现象。

  江苏经济产业结构是典型的“两头在外”,即资源在外、市场在外。以上海、宁苏锡常等城市为目的地,由安徽、山东、河南等周边省进入江苏公路网的外省籍货运车辆约20万辆/日,其中超限超载车辆超过4000辆/日,占全省超限运输车辆总比例60%以上。

江苏计划在未来3年基本消除高速公路超限超载现象


  目前,江苏已经形成了高速公路和普通国省道“一主一备”的路网格局,发达路网为交通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为超限超载车辆绕行逃脱提供了可乘之机。

  当前,江苏公安、交通路面联合执法,超限检测站路警联合派驻24小时值守执法全面落实。94个公路超限检测站进一步完善了路面联合执法检查网络。大部分地区已将公路治超工作纳入地方政府工作考核。高速公路入口拒超工作全面推行,路面联合执法常态化机制逐步完善。经过治理,截至今年10月,全省干线公路平均超限率压降至1.16%。

  江苏省交通综合执法局副局长张鸿飞介绍,《从严开展公路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涉及货物装载源头监管、货运车辆监管、路面联合执法、非现场执法、“一超四罚”和信用联合惩戒、运输市场结构调整以及考核与追究等7个方面21条具体工作。

  该方案明确了未来3年的治超工作目标:要基本消除高速公路超限超载现象;100%监管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路警联合查获的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处罚率达到100%;全省籍违法超限超载车辆100%实施“一超四罚”;因超限超载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逐年下降,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超限超载率不超过2%。

  未来3年,江苏将逐步“扎紧两头、严格管控中间”,将货车流量较大的、经常进行超限超载运输的单位和企业纳入重点货运源头单位重点监管,进一步扎紧产生超限超载车辆的源头;对全省的超限超载运输的企业、驾驶人、车辆以及装载企业,全部实施行政处罚,未来将进一步扩大到长三角区域,扎紧事后追究环节。“两头”扎紧后,严格路面路警联合执法,查获车辆一律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了未来治超工作的5个主要任务:货物源头监管、货车源头监管、路面路警联合执法、事后联合惩戒、运输结构调整。

  江苏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副总队长王文表示,根据江苏省公安厅“百日整治”统一执法行动安排,全省交警部门于11月25日至12月1日集中开展“百吨王”查处行动。据统计,仅7天时间,全省就查处货车严重超限超载6438起,货车非法改装547起。

  下一步,该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按照省安委会《从严开展公路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部署要求,积极协同交通运输部门,以更严的执法标准、更大的执法力度,全面推进治理超载超限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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