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被很多人称为运输行业政策元年,从国六到大吨小标、从取消省界收费站到安装ETC、再到按轴收费等,行业政策密集出台。随着年关将至,2020年1月1日起又将有一批政策落地,同样将对整个商用车行业和运输人产生深刻影响。
一、货车ETC终于来了
日前,交通运输部印发了《关于做好货车及专项作业车ETC发行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就货车ETC设备发行规则、产品形态、服务方式、收费方式等作出明确规定,为货车ETC推广和服务提供了依据和标准。
根据文件规定,货车及专项作业车与ETC车载装置唯一对应,即车牌号、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与ETC车载装置编号一一对应。严禁同一车辆办理多个ETC车载装置。严禁使用其他车辆的ETC车载装置。货车的车型分类统一执行《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行业标准。
按照交通运输部统一部署,明年1月1日起,全国货车通行高速公路将由目前的计重收费改为按车型收费。收费模式的根本性变化将让货车通行ETC车道成为现实。
待2020年1月1日系统切换后,上海等地的货车ETC将正式启用,从而实现不停车快捷通行,其他省份预计也会在明年陆续跟进。高速ETC毫无疑问是一个必然趋势,各地为了推进ETC的落地各种便民和优惠措施会陆续出台,运输人也不妨趁此机会提前规划。
二、全国多地取消计重收费,将按照车轴收费
上半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到,从2020年1月1日起,取消计重收费,全国高速公路对货车实行统一按车(轴)型收费。
在确保不增加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的前提下,同步实施封闭式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不停车称重检测,从而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引导拥堵路段、时段车辆科学分流,进一步提升高速公路通行效率。
截至目前,广西、云南等多地均出台政策:2020年1月1日起,由过去计重收费调整为统一按车(轴)型收费。车计费方式由计重收费调整为按车(轴)型收费后,对货车定价机制进行相应调整,即从元/吨公里调整为元/车公里。
根据相关规定,按轴收费不会高于原有的计重收费,且通行费均有所下降。此外,陕西、广东、重庆、天津、山西、内蒙等6省市也先后举行了听证会,面向社会公开征询货车通行费计费标准。
三、“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收官之年
污染防治是2018~2020年国家的三大攻坚战之一。为了打赢污染防治这场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明确指出:“大力淘汰老旧车辆。重点区域采取经济补偿、限制使用、严格超标排放监管等方式,大力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
此外,计划还给出了几个重点地区更新国三柴油车的数量:“2020年底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型和重型柴油货车100万辆以上。”
三年计划中,2018年是制定政策年,淘汰国三中重型卡车正在由点及面地展开,2019年和2020年是实施高峰,作为三年计划中的最后一年,淘汰国三柴油车也将成为2020年的主题。
四、《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明年施行
据了解,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后简称为《办法》)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共包含三十条内容,对经营者与运输者进行规范,有效期为2年。其中多项政策都对运输人有很大影响。
1、发布超载货源,平台要担责
《办法》第二十五条指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经营者要依法受到查处,并纳入道路货物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进行联合惩戒。1.委托不具备资质的实际承运人从事运输;2.承运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禁止运输的货物;3.指使、强令实际承运人超限超载运输货物。
许多运输人超载的问题都是由于货主等多方面因素引起,2020年起政策明确禁止此类行为,相信能够使许多迫于无奈的运输人更有底气拒绝超载。
2、成立行业协会,运费规范成可能
该《办法》将支持成立行业协会,鼓励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引导企业贯彻落实国家法规制度及标准规范,加强行业自律,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推动网络货运发展模式创新。
鼓励成立行业协会,这就实现了货运人自己管理自己的愿望,在切身了解这个行业后,一些政策与实际不符的现象也就得到了规避,运输人的生存现状也有望大幅改善。
3、驾驶员强制缴纳税款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还明确指出:网络货运经营者和实际承运人均应当依法履行纳税或扣缴税款义务。这也就意味着,运输人未来将再增加一项支出:缴税。值得注意的事,《办法》第十八条提及,相关的涉税资料会保存十年,一旦逃避税款,将会被纳入失信黑名单。
五、仓栏车、自卸车等列入限制类
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第29号令,公布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以下简称《指导目录》),在限制类别第十一个大类机械类的第十一项将仓栅车、栏板车、自卸车和普通厢式车等普通运输类专用汽车和普通运输类挂车企业项目列入了限制发展的类别。据了解,该指导目录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指导目录》施行后,将对于限制类项目禁止新建,现有生产能力允许在一定期限内改造升级。同时也会大力破除无效供给,适度提高限制和淘汰标准。从政策层面限制其发展,让更安全、更高效的专用汽车产品取代仓栏车、自卸车等。
2019年的余额仅剩不到一月,新政策还在陆续发布中,运输人的问题也有望一一得到解决,共同推进货运行业规范化发展。
【独家稿件及免责声明】本网注明转载文章中的信息仅供用户参考。凡注明来源“运输人网”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均不得转载、摘编或使用。联系邮件:master@yunshuren.com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