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中国政府网公布了《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其中包括最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以下简称《道路运输条例》)。新修改版加强了对机动车维修经营方面的管理,还在道路运输信用体系方面作出了进一步要求。
修车宰客套路多
修车难,是一个长期困扰一线运输人的问题,尤其是对背井离乡的长途运输人来说,身在异乡,很容易发生“宰客”事件。对此,运输人杨振国深有体会,由于多次“被宰”,2013年车辆变速箱在山东出现严重故障后,他甚至不惜请父亲从家里买了配件带上修理工不远千里赶来支援。
《运输人》小编通过采访发现,重卡维修行业存在一些常见的固定套路,其中最常见的就是以代换修。据悉,不少维修店都有维修配额,车行管理人员为增加盈利将配额下发店员,为此滋生了很多维修不良现象。
比如车辆的某个零件出了问题,本身可以通过简单修补解决,却会被某些维修人员夸大其词,从而更换配件,大大增加了运输人的维修支出。一名重卡修理工表示:“一个喇叭其实调一下就又响了,但拆开得用20分钟。有些修理工就告诉车主说是线圈烧坏了,得换!”
据一位从业5年多的修车师傅介绍,现在修理行业有种普遍现象,不会修的车,
就随意换零件,碰巧换对了则万事大吉,没换对,就推卸责任说是油品不合格或其他原因。至于外地车,则更加变本加利,要修理费时漫天要价,倒卖二手零件,修发动机不换曲轴油封,反正开出修理厂后很难有机会再见面。
除此之外,一些修理厂还会作假维修清单、虚增维修项目以便多收费用,用旧件、假件以次充好,利用事故车辆骗保也是屡见不鲜。更有甚者,在某些边远地区还有人故意在地上扔钉子扎破轮胎,随后赶来充当救援人员,“钓鱼”修车。
备案管理促进行业正规化
为了有效消除维修乱象,最新修改的《道路运输条例》对机动车维修经营相关内容做出了更为详尽、具体的规范,增加了“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根据前款规定的条件,制定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标准。”
与此同时,条例要求,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应当在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备案,并附送符合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即可营业。
此外,条例规定,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不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制定的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标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者,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业整顿;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未按规定进行备案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运输人》小编调查发现,本次《道路运输条例》的重新修订,最大的争议在于以前想要从事维修业务,需事先进行审批,才能开始运营。
而深入推进“放管服”,实行备案制之后,对维修企业取消前置审批,采用备案管理制度,使之管理更加灵活,有利于调动维修企业的积极性。部分运输人担心,这将会导致一些不够资质的人员进入行业,使得行业更加混乱。
不过,一些业内专家认为,对机动车维修行业来说,备案制是走向正规化的开始。国家对维修行业发出“放管服”信号,并不代表不予管理,反而监管会更加严格。
早期实行审批制时,容易出现监管上的“前紧后松”;采用备案制之后,相关企业只要出现不良从业行为,就将受到严格惩治。简单核发一个经营许可证,并非一劳永逸,而是要在维修企业运营过程中进行有效监管。这对整个行业而言,都有着重要意义。
总之,《道路运输条例》的重新修订,意味着运输行业推进简政放权的步伐正在加快,而采用备案制管理模式的主要目的在于“宽进严出”。备案标准可能会比以前有所提高,加之备案制的责任主体是企业经营者,只要违反行业规范,从事非法经营活动,企业经营者就会受到严厉的惩治。
另外,虽然现在行业内存在很多“散乱差”的非法修理厂,的确需加强管理,但大多运输人认为,要想彻底杜绝被坑,最好的办法还是多自学车辆维修知识。如果自己什么都懂,一来维修时不会被牵着鼻子走,二来万不得已时也可以自己动手,确保万无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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