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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解除危险品运输禁运限制 即日起生效

2023-07-04 09:56:44

  近期,《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修订版(以下简称新《办法》)已于上海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即日起实施。

上海解除危险品运输禁运限制 即日起生效

  新《办法》主要取消了每年6月15日至10月15日,在上午10时至下午4时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禁运限制,优化了本市营商环境,进一步完善了长三角一体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联防联控机制。

  同时废止原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港口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夏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作业安全管理的通知》(沪安监管危化2011]105号),不再禁止在6月15日至10月15日,上午8时至下午4时进行装卸作业。

  新《办法》修订后,上海市交通委会同市公安局、市应急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切实做好夏季本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作业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沪交道运[2023]432号),就禁运措施取消后如何加强本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环节的安全管理,提出了具体的防范措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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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企业应当合理调整危险化学品装卸时间安排,与承运企业做好衔接,修改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企业应当全面分析研判危险化学品装卸及运输时间变化对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影响,做好变更管理。

  3、企业应当认真评估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的装卸风险,装卸时间宜安排在天气凉爽时段,雷雨天及高温时段宜停止装卸。

  4、夏季高温期间,危险化学品待装车前或卸货后,严禁露天堆存,必须储存在符合安全条件的设施中。

  5、企业应当多方式多渠道开展员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明确各项管理要求,提高员工高温天气作业安全防范意识。

  6、企业应当进一步强化装卸环节突发事故应急演练,确保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配备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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