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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危险品运输又有新规 运输人请注意

2021-12-01 08:47:50

马上快要到12月份了,今天小编给大家汇总了12月实施的危险品运输政策,转发扩散一下吧!

12月危险品运输又有新规  运输人请注意

  1、内蒙古鄂托克前旗危化车限行解除 

  为全面贯彻落实旗委、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危化品运输企业服务、发展环境,加强危化品运输车辆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保障危险物品运输企业和车辆权益,为切实加强对危化物品运输车辆管控工作,拟对危化物品运输车辆限行管控措施予以调整:

  一、从2021年12月25日起,危化物品运输车辆可在鄂托克前旗境内的G338国道、省道S216线、省道S317线、察盐一级公路、通城线、城三线、昂城线可全时段通行,敖东高速按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2019年第29号令)有关规定执行(凌晨12:00-次日6:00禁行)。

  二、各危化品运输企业应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到危化品运输安全事故的突发性、危害性,要根据限行管理规定和要求,狠抓主体责任落实,合理调整运输计划和路线,避免危化品运输车辆在公路入口附近停放或聚集等候。全面提高思想警惕,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筑牢危化品运输车辆安全屏障。

  三、危化物品运输企业负责人要从源头上加大对所属车辆监管力度,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基础档案,做到“一企一档,一车一档,一人一档”,定期排查风险隐患,及时清理车辆违章,杜绝车辆带病上路,常态化开展安全教育工作,并同步加强GPS动态监控系统的安装与监管。

  四、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辖区危化品运输车辆交通违法的规律与特点,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从严处罚,依托各执勤点,加强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巡查力度,积极组织民警在重点路段对危化品运输车辆严格落实“七必查”措施,严把路面安全防控关,

  注:本通知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剧毒、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具体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交通运输、铁路、民用航空、农业主管部门公布的《危险化学品目录》确定。

12月危险品运输又有新规  运输人请注意

2、福建厦门新增危化车限行区域

  根据海沧隧道试通车运行情况,为均衡进出岛通道交通压力,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前提下,提供货运通行便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九条,以及《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决定在海沧隧道限制重、中型货车和危化品运输车通行,并增设、调换、更新相关道路交通配套设施。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危化品运输车辆在海沧隧道通行。

  二、2021年11月30日0时起,每日7时至9时、17时至20时禁止重、中型货车在海沧隧道(主线)通行。

  三、海沧隧道在厦门本岛的各出入口(含匝道)的限行规定如下:

  (一)火炬北路出入口自2021年11月30日0时起,每日7时至9时、17时至20时禁止重、中型货车通行;

  (二)湖里大道出口、兴湖路出入口全天禁止重、中型货车通行,待相关工程改造完善后再行调整限行措施;

  (三)火炬北路衔接高崎立交主线高架桥下由西往西(由新丰路往石鼓山立交方向)调头区全天禁止重、中型货车调头。

  四、执行任务的路政执法车、工程救险车、污染事故应急处理车及用于海沧隧道施救清障、道路养护等车辆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五、本通告自2021年11月30日起实行。2021年6月17日发布的《厦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禁止重中型货车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在海沧隧道通行的通告》(厦公交管通〔2021〕32号)同时废止。

  以上规定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违者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3、四川多路段危化车限行

  11月26日,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公安局一分局发布《关于调整部分路段危险化学品车辆交通管制的通告》,自2021年12月1日起,调整G4217蓉昌高速公路都汶段、SA3成都经济区环线高速德简段和蒲都段限制危险化学品车辆(含空车)通行交通管制措施。

  通告如下:

  一、G4217蓉昌高速公路石马巷至马尔康东段

  (一)限行车辆

  所有危险化学品车辆(含空车)。

  (二)限行区域

  调整G4217蓉昌高速公路34.92km至60.4km(石马巷枢纽至映秀收费站)为危险化学品车辆(含空车)限制通行区域,G4217蓉昌高速公路60.4km至279.71km(映秀收费站至马尔康东收费站)为危险化学品车辆(含空车)禁止通行区域。

  (三)限行规则

  1、运载剧毒化学品的机动车(含空车)全时段禁止通行G4217蓉昌高速公路34.92km至279.71km(石马巷枢纽至马尔康东收费站段)。

  2、运载剧毒化学品以外的其他危险化学品车辆(含空车),原则上绕行其他道路。确需经过G4217蓉昌高速石马巷枢纽至映秀收费站(34.92km至60.4km)的危化品车辆,必须报经批准方可通行。

  3、为G4217蓉昌高速公路石马巷枢纽至马尔康东路段各服务区加油站运输油料的或因国道中断无法通行需借道高速公路的,经管辖路段交警大队批准后可就近短暂通行。

  4、经批准通行的危化品车辆,夏季(5月1日至9月30日)应于每日6时至20时,冬季(10月8日至4月30日)应于每日8时至18时通行,车辆行驶速度应当控制在60公里至80公里每小时,并在最右侧行车道内行驶,其余时段和路段禁止通行。严禁超载、超速、低速或疲劳驾驶

  5、元旦节、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国家法定节假日和重大活动安保期间,禁止所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含空车)通行限行路段。涉及民生所需的医用氧、燃油、天然气、自来水生产用液氮等运输车辆所属企业,应当提前向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一分局六大队提交备案审核资料,经审批同意后方可进入限行路段通行。通行时间以辖区大队具体通知为准,原则上避开流量高峰时段。

  6、通行G4217蓉昌高速公路石马巷枢纽至映秀收费站段的危险化学品车辆(含空车)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四川省高速公路条例》、《四川省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自觉服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警察的管理和指挥。对违反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格处理。

  (四)审批程序

  受理时间:工作日9:00至12:00,14:00至17:00。

  递交材料:

  1、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行驶证;

  2、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

  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驾驶人机动车驾驶证;

  4、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押运人员从业资格证;

  5、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资质证件材料;

  6、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需要进入限制通行区域的必要性说明(包括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需要进入限制通行区域的原因和必要性、运输危化品种类、进入限制通行区域的具体时间、途经道路和目的地);

  7、其他应当提供的材料。

  注意事项:已办理2021版危化品通行证的需重新提交上述资料补换新版危化品通行证,旧版危化品通行证2021年11月30日后不再使用。

  二、SA3成都经济区环线高速德简段和蒲都段

  解除SA3成都经济区环线高速蒲都段(K306+900—K408+337)、德简段(K0—K105+600)试运行期间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管制措施。

  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一分局2021年6月28日发布的《关于调整成都天府机场高速、成都经济区环线高速(成都第三绕城高速)德简段、蒲都段限制通行措施的通告》与本通告有不符之处的,以本通告为准。

4、山东寿光危化车指定路线通行

  为改善寿光市环境空气质量,优化营商环境,均衡市区交通流量,进一步优化改进载货汽车、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决定对寿光市区载货汽车限行区域、危化品运输车辆指定通行路线进行明确。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区域

  (一)轻型自卸货车、中型货车、重型货车

  金海路以西、菜都路以东、农圣街以北、文圣街以南区域(含以上道路)限行。

  (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指定通行路线

  通行、过境寿光市的危化品运输车辆,须按以下指定路线通行:国道G308(寿光境内全段)、省道S309(寿光境内全段)、省道S226(寿光境内全段)、省道S224(荣乌高速寿光东出入口至滨海边界段)、羊田路(全段)、安顺街(全段)、三号路(羊临路至S226段)、寿尧路(国道G308以南路段)、羊临路(省道S309以北路段)。

  二、禁行时间

  市区禁行时间:6:30—8:30、11:30—13:30、16:30—20:00。

  其它时段确需出入限行区域的,应提前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通行证,经批准后按照指定的时间和路线通行。

5、S2沪杭高速临平段施工限行

  因S2沪杭高速临平段、海宁段高架抬升工程交通转换(保通便道交通流转至高架)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法律法规,定于2021年12月1日(如遇雨天,施工计划顺延)7:00至17:00对乔司枢纽——沈士枢纽段采取“双向断流”方式施工,届时临平、许村互通同步关闭。

  断流期间,上海方向车辆将利用杭州绕城高速北线(大井枢纽、乔司枢纽、下沙枢纽)、杭浦高速绕行分流;杭州方向于沈士枢纽实施主线卡口断流,并将视情况对G60沪昆高速长安、桐乡、屠甸、王店互通及骑塘、嘉兴2号枢纽采取临时管控措施。

  上海方向建议绕行路线:

  1、上海方向主线断流绕行路线:新杭州收费站—乔司枢纽—G2504绕城北线—S16杭浦高速

  2、G2504绕城北线转上海方向匝道断流绕行路线:G2504绕城北线—S16杭浦高速G2504绕城北线—乔司东收费站下高速—东湖南路—临平东互通—S16杭浦高速

  杭州方向建议绕行路线:

  1、G60沪昆高速—沈士枢纽—G2504绕城东线—S16杭浦高速

  2、G60沪昆高速—骑塘枢纽—S9苏台高速—G92杭浦高速

  3、G60沪昆高速—长安互通—G320/G104

  4、12月1日起 “京6B”汽柴油标准实施

  根据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召开的移动源污染防治新闻发布会得知:自今年12月1日起,北京市将执行“京6B”汽柴油两项地方标准,国三汽油车淘汰补助政策也将于2021年年底到期。

  据悉,与现有“京6”油品相比,使用“京6B”油品汽油车颗粒物排放可下降20%至30%,碳氢化合物下降10%至15%,一氧化碳下降6%至10%;柴油车颗粒物排放可下降20%,氮氧化物下降10%。

  5、12月1日起,广州全天24小时限制高污染汽车在全市通行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广州市公安局、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关于在全市限制高污染汽车通行的通告,表示:12月1日起,全天24小时限制高污染汽车在全市通行。

  具体内容如下:

  1、全天24小时禁止国I以下排放标准的装用点燃式发动机汽车和国III以下排放标准的装用压燃式发动机汽车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通行(以下不包含本数)。

  2、行经本市行政区域内以下道路,且不行经本市行政区域其他道路的过境车辆,不受本通告第一条规定的限制:

  G4W2许广高速公路(原北二环高速公路以北段)、G1501广州绕城高速公路(原西二环高速公路、北二环高速公路、东二环高速公路)、G4京港澳高速公路(原京珠高速公路、北二环高速公路、广深高速公路火村以东段)、G4W广澳高速公路(原东二环高速公路、广珠北线、广珠东线)、G35济广高速公路(原广惠高速公路)、G15沈海高速公路(原广深高速公路火村以东段)、G9411莞佛高速公路(原虎门高速公路)、S105南沙港快速路(原南沙港快速路细沥立交以南段)、S302鱼黄支线(原南沙港快速路鱼黄支线)。

  8、延迟到12月31日 多地国五上牌延迟时间将截止

  截至到目前,上海、浙江、广西、广东深圳、安徽合肥、四川、黑龙江等地下发的有关延迟国五上牌到12月31日的省市已经即将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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