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道路运输领域数字化改革,进一步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增强企业群众办事体验感、获得感,近日,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省大数据中心联合发函,决定于2021年8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启用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9类电子证照。具体函告事宜如下:
全面启用道路运输电子证
包括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道路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等九类证件。
规范电子证照签发和应用
本次启用的道路运输电子证照统一加盖“四川交通运输电子证照专用章”电子印章,统一通过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四川省政务服务网”和“天府通办”移动端共享和对外展示,与实体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级各部门要抓紧将政务服务事项中含有上述证照的申请材料调整为“免交”。申请人在办理相关政务服务事项时,可不再提供上述证照原件或复印件,通过省一体化平台共享功能获取相关电子证照。道路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在相应的亮证场景下,可通过“天府通办”移动端出示电子证照代替实体证照,相关部门可通过“天府通办”移动端扫描电子证照二维码进行核验。
加强电子证照安全制度建设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和行政审批局要建立健全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电子证照签发和应用单位安全责任,杜绝电子证照能力滥用和信息泄露。要依托省一体化平台电子证照系统、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建立电子证照共享应用异议处理机制,畅通用户反馈渠道,确保各地电子证照签发、共享应用安全可靠和责权清晰。
加大电子证照宣传和推广
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细化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特定监管执法以及社会化生活等领域的应用场景,多种形式加大电子证照应用的宣传,普及电子证照知识,鼓励办事群众和企业申领电子证照,指导其在窗口和网上办事、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进一步巩固电子证照在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中的应用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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