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唐山区域企业陆续收到《6月6日至9日加严管控措施》的文件,要求从6月6日17时至9日12时,在6月份管控措施基础上,加强管控力度。
禁止国四重型运输
近期,个别路段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行为有所反弹,为进一步规范路面通行秩序,及时消除安全风险隐患,推进全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动”深入开展,河南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决定即日起至6月30日在全省高速公路范围内开展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对辖区高速公路未在右侧车道通行的载货汽车,通过高清卡口系统设备予以抓拍,经过自动识别和人工审核后,将此类违法行为录入交警集成指挥系统平台。卡友们请勿抱着侥幸心里:大车靠右行驶,违法占道行驶不仅要遭到“电子警察”的监管,还要接受处罚。
高速交警提醒,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低速行驶,影响了正常的通行秩序,造成对后面车辆通行的阻碍,严重影响了高速公路车辆的通行效率;或者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低速行驶迫使其他车辆从右侧行车道、应急车道超车,容易造成刮擦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在转弯、上坡等路段极易引发追尾交通事故。按照高速公路车道标牌指示,第三、第四车到为客货车道,大货车行驶第一、第二车道属于“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交通违法行为。
停产国五
近日,工信部发布了7月1日前停产国五轻型汽车的通知。
全文如下:
关于国五排放轻型汽车产品确认的通知
各车辆生产企业:
按照《生态环境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关于调整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实施有关要求的公告》和GB 18352.6-2016《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要求,国五排放轻型汽车产品应于2020年7月1日停止生产。请相关企业尽快核实产品情况,现将具体产品名单公示如下(见附件),请抓紧安排相关工作。
装备工业发展中心联系方式:
电话:010-68200296
传真:010-68200751
附件:国五排放轻型汽车产品清单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
2020年5月28日
【独家稿件及免责声明】本网注明转载文章中的信息仅供用户参考。凡注明来源“运输人网”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均不得转载、摘编或使用。联系邮件:master@yunshuren.com
点击关键字阅读相关文章:
文章来源:卡车兄弟俱乐部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