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关于缓解中小车队企业资金链问题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指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广大中小车队作为实际承运人,不怕牺牲,迎难而上,为防疫应急物资运输保障做出了重要贡献。随着复工复产加快推进,中小车队企业资金链紧张问题凸显,存在“集中化退出风险”,严重影响道路运输物流业有序运行。
《建议》在列举最近企业调查情况后,就当前中小车队遇到的困难原因做了分析。
指出,除疫情期间亏损加大和需求恢复缓慢外,当前的突出问题是应收账款账期拖累和融资难、融资贵风险加剧。道路运输是充分竞争的行业,上游企业账期普遍在3-6个月,部分企业账期达到6个月以上。
而车队雇佣的司机需要现金结算运费,因此车队企业需要垫付大量运费。初步估算,全行业每月代垫运费总额约需2000亿元。疫情期间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政策措施,但由于抵押物少、征信难度大、账务不规范等因素影响,实际上很难惠及中小车队。
他们获取资金的主要渠道为社会融资,但年化利率高达13%-15%甚至18%-20%。多数车队企业收支难抵,资金流断裂将成为拖垮企业的“最后一根稻草”。《建议》指出,广大中小车队覆盖面广,吸纳就业人员多,是道路货运领域的“主力军”,也是维护“六稳”,完成“六保”的“稳定器”。
为切实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把运费垫资纳入银行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建议银行直接开展此项业务,只要取得上游企业确认,银行即放款给到道路运输物流企业,按照银行规定收取正常利息。
这样无须抵押担保,就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也可免除银行坏账风险,等于打通了中小企业与银行间的“绿色通道”。
二是逐步建立金融信贷直接渠道。积极创造条件,引导银行金融机构直接对接中小车队等道路运输企业,设立运费垫资、燃油费和通行费预付、车辆贷款、小微企业融资等专项贷款额度。
三是将缩短运费账期纳入法制轨道。近期可以对国有企业、政府投资性项目物流运输费用,强制规定运费账期缩短至一周以内。
从长远看,应出台道路货运结算规范,要求运输合同中对运输费用账期做出明确规定,从根本上解决代垫运费、账期拖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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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物联危化品物流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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