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国家相关部门对“大吨小标”轻卡的查处力度不断加码,并要求对违规生产的轻型货车,由生产企业无条件收回和更换。与此同时,在工信部发布的第22批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有374家企业的上千款平板自卸汽车/半挂车不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第1号修改单规定,要求自今年8月1日起停止生产,自2020年2月1日起停止销售。这表明,平板自卸半挂车也将退出历史舞台。
事实上,除“大吨小标”轻卡、平板自卸半挂车外,公路货运市场还存在诸多不合规车型,常被卡车司机吐槽的有前四后八自卸车、13.75米和17.5米低平板运输车。这些违规车型往往存在严重超限超载,运输货物与准予运输货物严重不符的现象,严重扰乱了公路货运市场秩序。
违规车型滋生市场乱象
为何道路运输行业中会出现如此多的违规车型?在业内人士看来,执法部门监管不力,生产者肆无忌惮,使用者抱有侥幸心理是主要原因。“在某些地区,监管部门与使用者、生产者沆瀣一气、相互勾结,进一步滋生了公路货运市场的乱象。”上述业内人士指出。
某重卡企业负责人在接受小编采访时表示,川渝地区运输市场上的前四后八工程车的整备质量一般可达20吨以上,若严格按照《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执行,该车型只能装载10吨左右的货物,与“9·21治超新政”实施前相比,载质量减少10吨左右。“不过,目前国内一些地区对前四后八工程车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依然为40吨。在一些管理不严的地区,拉七八十吨的四轴工程车也不少见,存在非常大的安全隐患。”他说。
除此之外,13.75米和17.5米低平板车也经常遭到业内人士的诟病。这两类车型按规定只能运输不可拆解的大型货物,但由于它们长度分别达到13.75米和17.5米,宽度达到3米,载货优势明显,所以很多卡车司机使用这两类车型从事普货运输。
广西卡车司机苏辉建表示,这两类车型还可以进一步改装,增加长度和宽度,例如:17.5米的低平板车可以改装成宽4米、长25米的“巨无霸”,这些非法改装车型严重影响了货运市场秩序,伤害了守法司机的利益,还造成运价一降再降。
维护公路货运市场公平竞争
随着合规运营的卡车司机的强烈抗议以及行业协会和媒体的长期呼吁,越来越多的违规车型被曝光,针对违规车型的治理力度也在不断加强。
山东省物流与采购协会秘书长左建刚在接受小编采访时表示,轻卡市场“大吨小标”、“空车即超载”的乱象早在几年前就已出现,经媒体曝光,是市场倒逼政策改进的表现,有利于优化轻卡市场发展秩序,净化经营环境,去除恶性竞争,淘汰一些投机取巧的汽车生产厂家。
罗兰贝格全球合伙人方寅亮表示,GB1589—2016中未明确平板自卸半挂车的载质量,此次GB7258-2017《第1号修改单》是对相关标准漏洞的填补,有利于治理超载乱象、减少安全隐患。在业内人士看来,对“大吨小标”轻卡和平板自卸半挂车的治理可能只是开始,接下来,相关主管部门会进一步加强违规车型的治理,更多的违规车型将退出历史舞台。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物流装备专业委员会主任马增荣在接受小编采访时表示,政府部门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是其基本职能,一些车型的诞生本身是用于运输特定货物的,但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却转换了角色,变成了超载超限的工具,这对于正常的货运秩序和运价影响是非常巨大的。
“我非常赞同对违规车型进行治理,因为每款产品都有自己的定位和相应属性,它们必须要回归本源。如果未来治理效果仍然不佳,只有强制淘汰这些车型,才能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马增荣强调。
治理违规车辆势在必行
据了解,目前市场上仍然存在大量的平板半挂自卸车和低平板车,很多卡车司机都对此表达出不满情绪。
“使用违规车型的用户获得的利润本身是建立在他人亏损的基础上,所以加大治理力度是必要的,也是大势所趋。”山东卡车司机赵强告诉小编,违规车型由于自身优势明显(载货量大、运价调节能力强),收回购车成本的速度非常快,但他们的运营模式难以长久,对于自身竞争力的提升也没有任何帮助,实质上是害了自己,也害了别人。所以从整个行业健康发展的角度来看,治理违规车辆势在必行。
针对违规车辆的处理,马增荣建议说,如果车辆出厂时合规,只是后期涉嫌非法改装的话,就可以强制改回原有用途;如果出厂即违规,企业就需要进行自查、整改,政府相关部门也应责令企业停止问题车型生产销售。对于长期使用违规车型非法运营的车主,需要利用处罚、罚没等方式进行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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