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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在不增加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情况下 优化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

2019-05-08 09:22:05

  5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政策举措力争今年底前基本取消全国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便利群众出行提高物流效率;部署以制度创新持续减少和规范证明事项,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和营商环境;听取职业病防治工作汇报,要求更有力保障职工健康权益。

国务院:在不增加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情况下 优化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收费公路改革部署,将《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两年内基本取消全国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的任务提前至力争今年底实现,减轻消费者负担和企业成本、扩大有效需求,会议确定:

  一是提高我国高速公路现代化水平,推广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系统,争取年底实现全国高速公路入口车辆普遍使用。相关部门要协同配合、优化服务,方便群众就近、便捷、免费安装不停车快捷收费系统。

  二是在不增加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情况下,优化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对封闭式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同步实行不停车称重,防止超载。

  三是探索经验,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推进修订法律法规。支持设施和系统改造。优化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等减免费政策。研究统一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等通行管理政策。

  会议强调,要妥善做好收费人员分流安置,做到转岗不下岗。

  会议指出,为从制度层面解决办事难、办事慢等痛点,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幅削减各类证明事项,优化了公共服务和营商环境。下一步,要继续梳理和取消证明事项,对保留的事项实行清单管理,重点推进建立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促进信用社会建设。

  会议决定,在天津、辽宁、上海、广东、四川、陕西等13个省(市)和公安部、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5个部门开展试点。

  试点中,申请人在申请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事项时,由行政机关以书面形式将规定的证明义务和内容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在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符合所告知的条件、标准和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后,行政机关不再索要证明,依据承诺办理相关事项,并通过信息共享、联网核查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建立申请人诚信档案和黑名单制度,对提供虚假承诺等实行失信联合惩戒,鼓励企业守法诚信经营,夯实社会信用基础。上述试点取得经验后要尽快向全国推广。

  会议听取了职业病防治工作汇报。为更好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会议要求聚焦我国职业病主要病种尘肺病,在矿山、冶金、建材等行业开展粉尘危害整治,加强职业健康监管执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全面强化预防,督促企业改进工艺和设备、配备个体防护用品、为员工办理工伤保险,重点行业新上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配备实施率达到95%以上,坚决减少新发病例。建立和完善职业病防治体系,加大职业病专项经费投入,对患者实施分类救治,研究运用工伤保险、医疗救助等手段加强兜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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