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公布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城市的通知》(简称《通知》)。
《通知》宣布,按照此前《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的通知》(交办运﹝2017﹞191号),确定天津、石家庄、邯郸、衡水、鄂尔多斯、苏州、厦门、青岛、许昌、安阳、襄阳、十堰、长沙、广州、深圳、成都、泸州、铜仁、兰州、银川、太原、大同等22个城市为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城市,全面提升城市绿色货运配送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示范工程创建时间为今年7月至2020年6月。
【独家稿件及免责声明】本网注明转载文章中的信息仅供用户参考。凡注明来源“运输人网”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均不得转载、摘编或使用。联系邮件:master@yunshuren.com
点击关键字阅读相关文章:
文章来源:中国物流与采购网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