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汽车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保障产品安全、环保、节能、防盗性能,规范和完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许可管理,维护公民生命财产和公共安全,2018年4月18日,工信部发布《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许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展开一个月的意见征集。
按照《意见稿》,今后乘用车、货车、客车、专用车、摩托车、挂车或将统一管理,方便企业申请。同时,《意见稿》还特别提出鼓励技术创新和车企集团化管理,推行车辆系族管理,规范货车类改装车管理。今后,产品公告将简化很多,工信部预计今后产品准入类型将减少三分之一。
六类车型将统一管理
《意见稿》将原来19类过于细分的企业管理精简调整为乘用车类、货车类、客车类、专用车类、摩托车类、挂车类6个类别,企业获得某一个类别的准入许可之后,在该类别内依据市场情况生产新产品时,不用再次申请企业准入许可,大大减轻企业负担,方便企业根据市场情况随时调整经营。
明确僵尸车企退出机制
近两年,工信部开展了僵尸企业清退工作,这一问题在《意见稿》中也将有更明确的规定。这也就意味着下列僵尸企业将被清退:
乘用车:连续2年年均产量少于2000辆;
货车(含普通运输类专用车):连续2年产量少于1000辆;
客车:轻型客车连续2年产量少于1000辆、大中型客车产量少于100辆;
挂车:连续2年产量少于100辆;
《意见稿》还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已经取得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许可。
为智能网联、无人驾驶准入做好铺垫
《意见稿》为了适应新的变化和需求,提出,因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原因导致企业或产品不符合准入管理有关规定时,工信部将组织专家对产品安全、环保、节能、防盗等性能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给予准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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