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淮汽车5月22日晚间发布公告,公司日前收到国家发改委的批复:为了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深化中德电动汽车产业合作,同意建设江淮汽车与大众汽车(中国)合资生产纯电动乘用车项目。据悉,该项目将设立全新自有品牌和商标,创新技术合作和商业模式,拓展国内和国际市场。项目总投资为50.61亿元。
公告显示,该项目总投资为 506111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295153 万元,流动资金 210958 万元。项目资本金为200000万元,占总投资的39.52%。江淮汽车和大众中国分别以现金方式出资100000万元。总投资与项目资本金的差额306111万元,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合资期限为 25 年。
项目利用江淮汽车现有建设用地,新建冲压车间、焊装车间、涂装车间、总装车间、电池包车间、研发中心、公用动力及办公设施等,新增相关生产工艺设备,全部建成后形成年产10万辆纯电动乘用车生产能力。项目建设地点为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以下为公告全文: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安徽江淮汽车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与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合资
生产纯电动乘用车项目核准的批复》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谈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7年5月22日收到《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安徽江滩汽车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与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合资生产纯电动乘用车项目核准的批
复》,批复的具体内容如下:
-.为了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深化中德电动汽车产业合作,依据《行
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
管理规定》,阿意建设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江淮汽车》与大众
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大众中国)合资生产纯电动乘用车项目。
项目单位为江淮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哲定名)。要按照合资合同约定,充分
利用合资双方资源,不断提升研发能力,设立全新自有品牌和商标,创新技术合
作和商业模式,拓展国内和国际市场。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三。项目利用江淮汽车现有建设用地,新建冲压车间、焊装车间、涂装车间、
总装车间,电池包车间、研发中心、公用动力及办公设施等,新增相关生产工艺
设备,全部建成后形成年产10万辆纯电动乘用车生产能力。
四、项目总投资为506111万元,其中。建设投资295153万元,流动资金
210958万元。项目资本金为200000万元,占总投资的39.52%。江淮汽车和大众
中国分别以现金方式出资0000万元。总投资与项目资本金的差额306111万元,
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合资期限为25年。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派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
法》等法律法规,项目单位应在开工建设前完成项目节能审查和环境影响评价审
查,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报建手续,
六,项目招投标要按照有关招技标法律法规执行。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
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和《外商投资项目核准
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
作出是否同意交更的书$面决定。
八在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需
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
延期开工建设。项目开工建设时间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
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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