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日前印发《浙江省大件运输许可“信用办”办法(试行)》(简称《办法》),明确以企业信用为基础,实施大件运输许可分级分类办理,提升大件运输许可服务效能。
《办法》自2月20日起试行,试行期2年。所有申请起运地在浙江省和跨省途经浙江省的公路大件运输承运人均纳入“信用办”范围,交通运输部门将根据承运人的行业信用信息对其赋码,在大件运输许可办理过程中,许可机关根据承运人信用信息及赋码情况,进行分类办理。《办法》按照谁核查谁采集、谁执法谁采集、谁监管谁采集、谁采集谁认定的原则,明确省、市、县三级交通运输部门职责。
根据《办法》,大件运输行为赋码规则包括首次赋码和动态赋码。首次赋码主要以承运人的浙江省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信用等级为基础,按承运人的守信程度赋码,从好到差设绿、蓝、黄三色码;动态赋码则是根据承运人的信用信息行为进行升降调整。
《办法》提出,承运人在申请超限运输许可时,承诺遵守大件运输信用办相关制度,即可按照大件运输赋码实行即时办、优先办、批量办。大件运输码为绿码的,所有办件实行优先办;大件运输码为蓝码的,实行一类件即时办;大件运输码为黄码的,车货总质量超90吨的二类大件审查阶段现场核查抽查比例不低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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