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简称部水运院)承担的交通强国建设试点任务“世界一流港口综合评价体系研究与应用”验收准备工作全面启动。12月6日,部水运院组织召开专家咨询会,实施单位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和行业专家就试点任务成果材料和验收准备工作进行了充分交流和研讨。
构建世界一流港口综合评价体系,建成世界一流港口对标数据库和典型案例库,开发世界一流港口综合评价系统,编制世界一流港口评价标准,发布世界一流港口综合评价报告……部水运院依托基础科研、港航数据、实验平台等优势,联合各方力量积极推动交通强国建设试点任务实施,形成系列研究成果,为推动世界一流港口建设发挥“指标引领、标杆示范”作用。
构建世界一流港口综合评价体系
试点任务从时空演化、功能特征等角度系统阐述世界一流港口的概念内涵,构建以加权吞吐量、连通度、经济贡献、服务效率、绿色安全水平、科技引领能力等9项指标为核心的世界一流港口综合评价指标体系,重点突出安全、绿色、智慧、社会经济贡献等发展导向,突破“唯吞吐量论”传统评价模式,为我国港口高质量发展和世界一流港口建设提供更为综合的评价体系和标准。该研究成果荣获中国航海学会科学技术奖。
实现全球34个样本港口定量评价
试点团队充分利用全球港口和船舶数据库、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港航舆情等大数据手段,构建港口连通度、船舶直靠率、港口美誉度等多个指标的计算模型,获得评价方法统一、横向可比的港口数据,实现全球34个样本港口的定量化评价。
试点团队采用“指标引领、标杆示范”方法,对于可量化评价指标,建立以行业最高水平、平均水平为基准的对标参照系,进行定量评价;对于难以量化的特色经验,采用标杆示范方法进行推广和宣传。此外,团队开发了世界一流港口综合评价系统,实现世界一流港口评价和标杆案例的集中展示和发布。
填补国内外港口综合评价领域空白
此前,部水运院精心组织编写完成《世界一流港口评价指标及计算方法》团体标准,规定世界一流港口评价指标框架以及港口设施、港口技术、港口管理、港口服务等评价指标及计算方法,成为首个世界一流港口评价标准,填补了国内外该领域空白。标准的发布进一步夯实世界一流港口评价工作基础,提升了评价工作的规范性和权威性。
加速成果落地应用
为积极推动试点任务成果落地,试点团队联合大型港口企业,共同开展宁波舟山港、天津、青岛、广州等港口的综合评价和对标工作,提炼各港口在绿色智慧、高效服务、技术创新等方面的发展经验和特色并进行广泛宣传,为我国推进世界一流港口建设发挥积极引领作用。针对日照港、烟台港、秦皇岛港、唐山港等以干散货为主的港口,积极开展世界一流干散货码头评价体系研究与构建工作。
为扩大试点任务的社会影响力,试点团队联合中国经济信息社从2021年开始发布《世界一流港口综合评价报告》,至今已经连续发布4年,成为研判我国港口行业发展趋势、对标国内外一流港口的重要参考。权威媒体进行连续报道和宣传,引起行业和社会企业的高度关注,增强了我国在全球港口评价方面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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