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联合省公安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数据局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湖南省大件运输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记者了解到,《意见》破解了企业和群众重点关注的“空车上不了高速”“实际装载与申报数值存在细微偏差的大件运输车不放行”等问题,疏通大件运输“堵点”,打通物流“大动脉”。
《意见》明确规定,对于悬挂正式号牌的牵引车、挂车或持有临时号牌的空载大件运输车辆通行湖南省高速公路,暂不实行公路超限运输许可管理,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不得以未办理大件运输许可证件为由,拒绝上述车辆通行。 此外,明确要求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在收费站入口,发现实际装载与申报数值存在细微偏差的大件运输车辆,应参照有关规定,在不影响安全通行的情况下予以放行。 结合湖南风电新业态发展的实际需求,应精减查验环节,缩短核查时间,提高通行效率,建立合并开展湖南省风电叶片大件运输车辆高速公路入口查验与起运地核查制度,推行“执法人员起运地核查—承运人出示现场核查单—收费站凭单直接放行”的工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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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各级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及公安交警部门应根据有关规定,对超出许可长30cm以内、宽3cm以内、高3cm以内(许可高度不超4.95m)、车货总重未超过核定的车货总重5%的大件运输车辆,不认定为“车证不一致”。
在优化许可服务方面,《意见》要求对年度信用等级达到“AA”级的大件运输企业,推行“信易批”。对诚信典型和连续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大件运输企业,实行“绿色通道”等便利服务措施,推行“优先受理,快捷审批”。
在优化执法环境方面,《意见》要求加强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对信用等级为“AA”级,3年内无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大件运输企业,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减少“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频次。对信用等级达到“AA”级,近一年内无违法记录且未发生死亡1人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企业推行“信易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应对其车辆减少抽查核查和检查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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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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