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道路运输营商环境,提升安徽省包车客运信息化服务监管水平,安徽省厅决定在安徽省内推广使用包车客运电子标志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启用时间
2022年10月20日起。
启用范围
市际包车客运业务,包括市际旅游客运、新桥机场异地候机楼(省内)包车等业务。省际、县际及县内包车客运电子标志牌的启用时间另行通知。
使用方式
市际包车客运业务原有填报渠道和备案方式不变。企业用户登录“安徽省包车客运管理信息系统”填报驾驶员等备案信息。包车客运业务通过备案后,将相关数据实时推送至“皖事通”,并关联到本趟次驾驶员。驾驶员通过其本人手机号码(须与备案的手机号码相同)登录“皖事通”APP,点击“我的卡包”即可查看相应的市际包车客运电子标志牌。
工作要求
1.省运管中心负责制定市际包车客运电子标志牌申请及核验流程宣传电子材料,供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向经营业户宣传推广。
2.市际包车客运电子标志牌效力等同于原纸质包车标志牌,各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在监督执法中,不得以未携带纸质包车客运标志牌为由进行查处。 3.各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的执法人员对驾驶员出具的市际包车客运电子标志牌有异议的,可通过“皖事通”APP中扫码功能,扫描驾驶员从“皖事通”APP提供的核验码进行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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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安徽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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