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2019-2030年)》提出了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和配套加氢站建设工作目标:
1)到2022年,环卫领域新增、更换车辆中燃料电池汽车占比不低于10%;公交、物流、工程服务、仓储、港口等领域燃料电池汽车示范运行不低于3000辆;燃料电池乘用车在公务用车、出租车、共享租赁等领域示范应用达到百辆级规模。累计建成加氢站不少于30座。
2)到2025年,公交、环卫领域燃料电池汽车占比不低于30%,燃料电池乘用车实现千辆级规模的商业化推广应用。燃料电池汽车在物流、仓储、港口等领域实现商业化应用。氢能及燃料电池在电力、热力等领域实现小规模应用,在轨道交通、船舶、航空实现示范应用。累计建成加氢站不少于50座。
3)到2030年,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在汽车、轨道交通、船舶、航空等领域的装机量累计超过10万套。累计建成加氢站100座以上。
广州市及周边地区氢气资源现状
广州市及周边地区目前具有较好的氢气制备条件,发展氢能产业的基础良好,目前已有广石化、广钢气体、林德等氢气生产企业。广石化一期供氢能力为1500吨/年,广钢气体供氢能力为1000吨/年,林德供氢能力为1000吨/年。截至2020年,广州已经形成3500吨/年的供氢能力。
珠三角地区附近也有石化、化工生产企业有工业副产氢,具有提供燃料电池氢气的潜力。例如:位于东莞市立沙岛的巨正源丙烷脱氢制聚丙烯一期项目年产氢量为2.5万吨,二期项目建成达产后年产氢量最大可达20万吨。
此外,已经有多个企业准备利用部分弃电、弃风、弃光、弃水资源和电网谷期低成本电力来开展电解水制氢,形成多渠道氢源供给。
一汽解放 新J6P重卡 489马力 6X4氢燃料电池牵引车(CA4250P66T1FCEVA2)
品牌
|
车系
|
配置
|
图片
|
经销商
询底价
广州市加氢站及氢燃料电池车示范情况
广州市2017年10月发布《广州市新能源汽车发展工作方案(2017—2020年)》,黄埔区列为试点区。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在全市率先发布《促进氢能产业发展办法》(“氢能十条”),为广州市营造良好的氢能发展奠定了基础。截至2021年4月,黄埔区作为示范区已建成加氢站5座,分别为联新东晖加氢站、知识城(新南)加氢站、东区加氢站、力康加氢站及开泰北加油加氢合建站。在公交、冷链、环卫等领域,全市专用车、物流车、公交等领域氢燃料电池汽车投放量近200辆,累计安全平稳运行超过160万公里。2021年,广汽集团已投放10辆氢燃料电池乘用车。2021至2023年黄埔区将投放500辆氢燃料电池自卸车。
氢能基础设施发展的制约因素
由于氢能产业是战略新兴产业,产业发展所需标准、规范体系尚待完善,核心技术尚需攻关,管理职责尚待明确,制约氢能基础设施发展的因素客观存在,主要归纳如下:
氢气制备及储运方面
氢气属于危险化学品,依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部门对其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等各个环节均实施安全监督管理。根据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氢能的制备、存储设施均需在产业集聚区或化工园区集中建设,但加氢站等终端设施需要靠近用户分散布局,加氢站的氢气供应需要运输解决。目前普遍采用的气态氢运输方式存在较大的瓶颈,单车最大运送能力仅为300公斤,且经济运输半径通常不超过150公里;液态氢、有机质储氢及固态储氢技术尚待突破,这些都将制约氢能产业的快速发展。
氢气价格方面
当前燃料电池氢气的终端销售价格较高,导致氢燃料电池汽车的燃料消耗成本高于常规燃料(按当前价格计算,长途大巴车的百公里燃料成本,氢燃料电池汽车约为柴油汽车的1.5倍),进而影响了氢能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投资建设方面
氢能基础设施投资额大,主要是加氢站设备投资相对较高,部分关键设备仍需进口。一座日加氢能力为1000公斤的加氢站,估计投资额约达1000-1500万(不含土地费),如按照商业用地实施加氢站建设,成本会更高,因此,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氢能基础设施社会投资的积极性。
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方面
由于氢燃料电池车造价较燃油车高,加上加氢站等氢能基础设施网络尚未形成,导致氢燃料电池车推广应用困难。投放市场的氢燃料汽车总量不足,又导致已建加氢站负荷过低,无法维持加氢站正常运营,抑制了企业的投资建设加氢站意愿。
建设用地方面
在下文规划拟建147座加氢站选址中: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A)1块、加油加气站用地(B41)23块、商业服务业用地(B)36块、非建设用地(E)5块、绿地(G)6块、村庄建设用地(H14)34块、工业用地(M)13块、居住用地(R)1块、交通设施用地(S)9块、公用设施用地(U)10块、物流仓储用地(W)1块、规划待定区4块、控规未覆盖区4块(具体见表1.1)。因此,在产业发展初期,加快加氢站网点建设,需要有相应的用地政策支持。
本规划基准年为2021年,为了加强政府引导及统筹,并参照《广州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2019-2030年)》,“十四五”阶段(2021-2025年)规划目标为:新建制氢站1座,累计建成制氢站3座以上;累计建成加氢站50座以上;开展1-2座制氢加氢合建站建设,1-2座储氢站(或依托制氢站、制氢加氢合建站、加氢站统筹考虑储氢)有关工作。形成3.5万公斤/天(1.3万吨/年)燃料电池用氢气制氢能力,形成不低于4.0万公斤/天加氢能力(1.5万吨/年),可以满足6000辆以上氢燃料电池车运行用氢需求。“十四五”期间加氢站年度规划目标见表2.2.1。
2026-2030年规划目标为:新建加氢站50座以上,累计建成加氢站100座以上,形成5座以上制氢加氢合建站布局,3-4座储氢站布局。形成10万公斤/天(3.6万吨/年)燃料电池用氢气制氢能力,形成10万公斤/天(3.6万吨/年)以上加氢能力,可以满足氢燃料电池车商业化运营需求。
【独家稿件及免责声明】本网注明转载文章中的信息仅供用户参考。凡注明来源“运输人网”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均不得转载、摘编或使用。联系邮件:master@yunshuren.com
点击关键字阅读相关文章:
文章来源: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