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推进多式联运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建立道路货运行业新型服务体系。现代物流企业转型升级加快,网络货运企业达到100家,重点培育10家网络货运品牌企业。加快新能源城市物流配送车辆应用,城市物流配送新能源与清洁能源汽车比例稳步提高。严格落实属地责任,按照“一市一策、一港一策、一企一策”原则,组织制定本地推进多式联运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实施方案,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将推动多式联运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纳入市、县级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充分发挥激励考核“指挥棒”作用,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全文如下: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多式联运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工作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1〕54号)精神和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集团有关工作要求,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推动各种运输方式深度融合,持续优化我省货物运输结构,提高综合运输效率,有力支撑构建新发展格局和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制定本实施方案。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牢记总书记殷切嘱托,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以推动货物运输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发展多式联运为抓手,以推进大宗散货“公转铁”为重点,提升基础设施联通水平,创新运输组织模式,优化运输市场环境,加快构建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更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服务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
(二)工作目标。到2025年,多式联运发展水平明显提升,运输结构调整取得明显成效,铁路货运发送量较2020年增加1015万吨,基本建立四大体系,为全国优化调整运输结构提供“河北样板”。
建立大宗货物绿色集疏港体系。煤炭铁路集港率保持100%。沿海主要港口煤炭、矿石、焦炭等大宗货物通过铁路、水路、封闭式皮带廊道、新能源汽车集疏港比例达85%以上。
建立“港口+内陆港”为核心的多式联运体系。全省集装箱多式联运量达到70万标箱以上,打造45条以上多式联运线路,内陆“无水港”达到80个。全省联运型货运枢纽建设短板明显改善,货物运输效率显著提升。
建立企业、园区绿色集疏运体系。新建或迁建煤炭、矿石、焦炭等大宗货物年运量150万吨以上的物流园区、工矿企业及粮食储备库等,原则上接入铁路专用线或管道。
建立道路货运行业新型服务体系。现代物流企业转型升级加快,网络货运企业达到100家,重点培育10家网络货运品牌企业。加快新能源城市物流配送车辆应用,城市物流配送新能源与清洁能源汽车比例稳步提高。
提升基础设施联通水平
(三)完善多式联运骨干通道。完善全省“六纵六横一环”综合运输通道,强化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主骨架在省内的联通、延伸和衔接,加密省内运输大动脉。加快推进京通、京原铁路电气化改造、邯黄铁路扩能改造等项目建设,提高铁路运输能力。推进京秦高速遵化至秦皇岛段、首都地区环线高速承德至平谷段、邯港高速衡水段、秦唐高速秦皇岛段等高速公路建设,强化与京津及周边省份高等级公路对接,完善省内互联互通网络。(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邯黄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河北机场集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下同)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落实。以下均需各市政府和雄安新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四)加快综合货运枢纽建设。以石家庄、秦皇岛、唐山、保定、沧州、邯郸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为重点,依托港口、铁路货场、机场等建设具有多式联运功能或高效衔接的综合货运枢纽(物流园区)。加快推进石家庄国际陆港、京雄保国际智慧港、衡水国际陆港、定州国际陆港等公铁联运型综合货运枢纽建设。加快港口物流枢纽与内陆“无水港”建设,提升内陆“无水港”综合服务能力,实现由单一集货疏港功能向物流贸易通关一体化发展转型,支持津冀港口共建共用,到2025年,内陆“无水港”达到80个。
强化石家庄正定国际机场货物转运、保税监管、邮政快递、冷链物流等综合服务功能,鼓励建设与重点枢纽机场联通配套的交通运输体系。依托国家物流枢纽、综合货运枢纽,打造石家庄、廊坊全国性邮政快递枢纽。(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邮政管理局、石家庄海关,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邯黄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朔黄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河北机场集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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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优化港口集疏运体系。优化完善“一纵五横”港口集疏运通道,加强港口与腹地联通。推动大秦、唐包、朔黄等铁路按最大运输能力保障需求。推动铁路直通主要港口的规模化港区,新建集装箱、大宗干散货作业区原则上同步规划建设进港铁路。重点推进汉沽至曹妃甸铁路、唐曹线东延至京唐港工程、黄骅港综合港区及散货港区集疏港铁路专用线工程等7个港口集疏运铁路项目建设。
充分利用封闭式皮带廊道、新能源车辆等运输方式,提高矿石、焦炭等大宗货物绿色疏港比例。加快“水水”中转码头建设,实现矿石等散货水路分流。加快推进唐山港京唐港区皮带廊道、黄骅港综合港区皮带廊道等项目建设。最终形成中长距离运输主要采用铁路、水路运输,短距离运输时优先采用封闭式皮带廊道或新能源车辆的绿色疏港体系。到2025年,具备条件的港口大宗散货港区和主要集装箱港区,接入集疏港铁路。
沿海主要港口煤炭、矿石、焦炭等大宗货物通过铁路、水路、封闭式皮带廊道、新能源汽车集疏港比例达85%以上。(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邯黄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朔黄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健全物流园区集疏运体系。新建或迁建煤炭、矿石、焦炭等大宗货物年运量150万吨以上的物流园区,原则上要接入铁路专用线或管道。结合实际需求,鼓励已投入运营的物流园区谋划和建设铁路专用线或管道。重点推进新建铁路范各庄至柏庄村线、武安市裕华钢铁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及沙午线配套改造等4个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项目。(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邯黄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完善重点企业集疏运体系。新建或迁建煤炭、矿石、焦炭等大宗货物年运量150万吨以上的工矿企业及粮食储备库等,原则上要接入铁路专用线或管道。以秦皇岛、唐山、沧州、邯郸等市为重点,聚焦沿海港口、煤炭矿区、物流园区和钢铁、火电、煤化工、建材等领域培育一批绿色运输品牌企业。
重点推进秦皇岛宏兴钢铁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新材料园区专用线、德龙专用铁路线、河北永洋特钢集团有限公司临洺关铁路专用线等7个大型工矿企业铁路专用线项目。挖掘既有铁路专用线潜能,推动铁路专用线共建共用。(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邯黄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创新运输组织模式
(八)丰富多式联运服务产品。推广应用35吨敞顶箱,提高大宗散货“散改集”联运水平。探索建设以45英尺内陆标准箱为载体的内贸多式联运体系。石家庄正定国际机场航空物流枢纽继续提升陆空联运水平,大力发展卡车航班新模式。充分挖掘城市铁路站场和专用线资源,积极推广“外集内配”等生产生活物资公铁联运模式。充分发挥石家庄、衡水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引领作用,大力推进邯郸、秦皇岛、唐山示范工程创建工作,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带动全省绿色货运配送工作全面发展。(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公安厅、石家庄海关,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邯黄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朔黄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河北机场集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推进规则衔接与信息共享。鼓励港口企业、铁路运输企业等共同研究制定不同运输方式互认的货物品名、品类划分、货品代码等目录清单。深入推进多式联运“一单制”,探索应用集装箱多式联运运单,推动各类单证电子化。鼓励铁路、港口、船公司、民航等企业开放列车到发时刻、货物装卸、船舶进离港等信息。加快推进北斗系统在营运车船上的应用,到2025年基本实现运输全过程可监测、可追溯。(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河北海事局,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邯黄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朔黄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河北机场集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深入推进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围绕多式联运组织模式创新、关键技术装备研发、运输服务规则衔接等创建国家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大力推广唐山港集团“东部沿海—京津冀—西北通道”集装箱海铁公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创建经验。鼓励港口航运、铁路货运、航空寄递、货代企业及平台型企业等加强合作,培育全程负责、一体化服务的多式联运经营人,加快培育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亿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河北陆港保税物流有限公司等多式联运主体。
到2025年,全省集装箱多式联运量达到70万标箱以上,其中港口集装箱海铁联运量达到50万标箱以上、年均增长15%以上,打造45条以上多式联运线路。(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邯黄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朔黄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引导网络货运健康规范发展。加强对网络贸运企业的运行监测和重点督导,鼓励网络货运企业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实现行业降本增效,有效整合社会资源,推动行业转型升级。积极培育龙头骨干企业,提升行业影响力和资源整合能力。到2025年,网络货运企业达到100家,重点培育10家创新能力强、运营管理规范、资源综合利用效率高的网络货运品牌企业。鼓励网络货运企业加强与港口、铁路企业合作,积极拓展多式联运业务,提升综合运输效率。(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提高技术装备绿色化水平。积极推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航空器应用,完善高速公路服务区、重点港口、物流园区充换电、加气等配套设施。在港区、场区等短途运输和固定线路运输等场景示范应用新能源重型卡车,鼓励企业发展大宗货物“铁路干线+新能源重卡接驳”联运组织模式。加快推进港站枢纽绿色化、智能化改造,协同推进船舶和港口岸电设施匹配改造,深入推进船舶靠港使用岸电。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邮政、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
到2025年,重点港口新增或更换作业车辆,主要采用新能源或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清洁能源车辆。(省交通运输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邮政管理局、河北海事局,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邯黄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朔黄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河北机场集团、河北航空有限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优化运输市场环境
(十三)深化重点领域改革。落实全国统一的运输服务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动多式联运政务数据安全有序开放。落实国家关于铁路市场化改革要求,促进铁路运输市场主体多元化,鼓励铁路、港口、航运等企业股权划转和交叉持股。规范道路货运平台企业经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运输服务市场。(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省邮政管理局,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邯黄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朔黄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河北机场集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规范重点领域和环节收费。积极引导铁路运输企业与煤炭、矿石、钢铁等大型企业采用“量价互保”等模式。鼓励铁路运输企业与港口、物流园区、大型工矿企业等开展合作,采取“铁路让一点、港口补一点、货主担一点”的方式,建立合理的“公转铁”价格机制。规范铁路收费,明确线路使用、管理维护、运输服务等收费规则。规范海运口岸的港口装卸、检验检疫、船公司、船代等收费。(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邯黄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朔黄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车购税资金,统筹安排成品油税费改革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等资金,对多式联运发展和运输结构调整给予重点支持。创新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共同推进重点项目建设。鼓励各地出台支持多种运输方式协同、提高综合运输效率、便利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通行、促进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应用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明确参与各方权利义务关系,加强对不同运输方式的统筹协调,防止运输市场不当竞争。
在特殊敏感保护区域,鼓励创新推广绿色低碳运输组织模式,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在分解错峰生产任务时,对运输结构调整成效显著的企业适当减少限产比例。(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省邮政管理局,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加强重点项目资源保障。加大对国家物流枢纽、综合货运枢纽、中转分拨基地、铁路专用线、封闭式皮带廊道等项目用地支持力度,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强化集约节约用地思维,提高用地复合程度,鼓励盘活闲置交通用地资源。加大涉海项目协调推进力度,在符合海域管理法律法规、围填海管理和集约节约用海政策、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前提下,支持重点港口、集疏港铁路和公路等建设项目用海及岸线需求。对支撑多式联运发展、运输结构调整的规划和重点建设项目,开辟环评绿色通道,依法依规加快环评审查、审批。(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强化组织实施
(十七)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河北省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统筹协调与部门联动,共同协商解决项目规划、建设方案、资金筹措等问题。各市、雄安新区要切实把推动多式联运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摆在重要位置,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十八)强化责任落实。综合考虑各地铁路运输现状和综合运输发展实际,按照“条块结合”的原则,将2021-2025年全省铁路货运增量目标和港口集疏运、物流园区、大型工矿企业铁路专用线重点建设项目细化分解到各市,尚未开工项目要加快推进前期工作、尽早开工建设,在建项目要加快建设进度、力争尽早完工。
严格落实属地责任,按照“一市一策、一港一策、一企一策”原则,组织制定本地推进多式联运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实施方案,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将推动多式联运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纳入市、县级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充分发挥激励考核“指挥棒”作用,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实施方案经各市政府同意后,于2022年10月30日前报省交通运输厅。
(十九)加大督导考核。各地交通运输部门会同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等部门和铁路企业,切实加强对行政区域内铁路、港口、工矿等重点企业的工作督导,做好本地推进多式联运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工作运行分析,每年7月5日和次年1月5日前将工作完成情况报省交通运输厅。在推进过程中,要统筹好发展和安全的关系,做好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切实维护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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