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治理公路“三乱”已经十九年了,我们抗争过、反映过、新闻媒体不断披露过,却都无济于事。中国大陆范围内,公路“三乱”每时每刻都在上演。目前,不同层次的交通行政系统,已经成为制造公路“三乱”的主体。
无奈之下,代表3000余万卡车司机,请相关部门的领导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听听货车司机们的苦言:
队伍庞大 上路罚款找饭吃
税费改革是国家为农民减负、为运输减负的重大举措。公路费改税后,原有的交通征稽30余万大军,转岗不下岗,充塞到公路的路政法队伍中,为消化这些人员,新增设固定的、流动的治超站点遍地皆是,使执法队伍臃肿至60余万。30余万运管队伍争相上路拦车罚款,某个县级运管所,就多达800余人轮换上岗,鸡蛋内挑骨头式执法,令我们行走如同“唐僧取经”,这类现象逾见普遍。
以罚筹资 政企不分敛钱忙
许多路政、运管执法从业人员的开支,没有经费来源,全靠上路敛钱,巧立名目“借皮”罚款。
高速路政由企业供养,却能行使行政执法权,至今政企职责不清、权限不明。公路局、运管局、高管局争相上路,专对过往的货车罚款收钱,货车司机如入狼群的羔羊没有丝毫自我保护的能力。公然威胁司机的某地道路执法人员 这只是我国三乱的一个缩影
政出多门 各取所需钱为主
法律规定,汽车上路要办行驶证,而运管部门还有一项许可项,就是要办理营运证;依法办理了驾驶证,运管部门还要求办理“从业资格证”。谁都明白,多立一个许可项目,行政部门就多掌握一项权力,多一项权力,就能多获取一份部门利益。
在货车的载货行为中,运管可以指认“未经许可超限行驶公路”罚款10万;路政可以指认“轴载超限”罚款3万;收费站可以指认“超载”收取16倍通行费,各有各的依据罚款。
2000年出台的超限规定,到2004年国家出了台新车辆标准。至今超限规定不变,照样罚款不变。这令货车司机没有守法空间,交通部视而不见。
非法营运界限不明权滥用
面包车、微型货车等生产生活自用车,只要拉着货物,全按“非法营运”扣车罚款。执法者张口数万元,全靠自由裁量权迫使司机交钱就范。著名的上海钓鱼执法案,根源就在交通法规的缺陷。而且是极不情愿地只纠正被媒体广泛曝光的个案,至今不从根源治理。这为运管部门的创收提供了无限的罚款空间。
指认擅改五花八门无边际
《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范,《道路运输条例》凭空扩展。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车辆有些细节的变动不在备案范围。而在运管部门直管的综合性能检测站(与公安部门车辆年检基本重复),收了费就给合格证。但车辆行驶到外地,就被途经地的运管执法拦下,认定为“擅自改装”,扣车罚款,少则万千元。
治理超限演变成经营项目
治理超限九年了,固定超限站、流动治超点到处可见,但超限运输现象没有多大改观。认定超限的标准不一,“包月罚款”以罚代管的现象却遍地出现。治超的根本问题没有解决,执法队伍经费不足,要靠罚款经营来支撑。
霸王收费 处处设陷强索钱
公路收费站属于经营性收费,法律面前的职业人格,应该与司机平等,奇怪的是,收费站却有类似于行政执法的强权。动态地磅称重出现误差,他们不允许复磅,有权扣车、强制索费,还可以按照最远端5倍的费率收钱。这些霸王收费在各地每天都出现,如此坑害司机,交通部不能坐视不管。
项目取消 改换门庭照收钱
2011年2月1日,财政部取消了车辆二级维护和等级评定收费项目。交通部门经营的综合性能检测站,摇身一变又换成了企业经营。经营者对二级维护没有起到任何作用,却收费不断。其中,唯一借口的“等级评定”,也是与公安部门的安全性能检测重叠的内容。被取消的收费,换汤不换药,照收不变。如此的搭车收费层出不绝,国家其他部门出台的惠民政策,被交通部门自身的利益链隔断。
罚款设套 交通独创有蔓延
为了规避行政违法被追究的风险,公路交通执法普遍推出了强制签字画押法,就是让司机按照统一提示,照本抄写“不陈述、申辩”、“自愿接受罚款”,这在各地已经很普遍。
《行政强制法》实施以来,路政、运管和收费站全不依法执行。公路运管系统用罚款当管理、把法规单向针对司机。对自身的行政违法惩处不力。
千呼万唤 没有改变说话难
交通部设有《网上投诉》、《纪检信箱》和《部长信箱》,但留言无人答应,投诉石沉大海,信访遭遇两难三不:门难进、人难见、不调查、不核实、不纠正。积怨得不到处理。媒体披露、电视报道,见不到有关部门的回应,对付投诉尽力包庇,对付媒体尽力开脱,乱罚款乱收费现象没有丝毫改变。
“空谈误国,实干兴邦”,习总书记阐述“中国梦”时,特别强调这8个字,反映出党对新形势下执政使命的认知,彰显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决心。我们是三千万货车司机的缩影,我们的道路太难走了,时刻被乱罚款、乱收费的魔影笼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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