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开车乱打远光灯,已经成为一大公害。机动车驾驶员错误使用远光灯,导致道路对面来车驾驶员产生视觉障碍,发生车祸需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下面,领航卡车就来带大家了解一下远光灯使用的相关事宜。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1、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会车时,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内不能使用远光灯;2、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窄桥、窄路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3、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能使用远光灯;4、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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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 错误使用远光灯理应担责
律师表示,很多驾驶员认为违规鸣笛、胡乱使用远近光灯等非接触行为一般不会担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机动车遇相对方向来车时,应当在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因此,在这里提醒广大司机,滥用远光灯属于违法行为,由此而引发交通事故的,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交警法制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夜间行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按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将被扣1分并罚款50元至100元。"造成严重后果触犯其他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领航卡车提醒大家安全使用远光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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