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福州市交通执法支队及部分大队的执法人员进行了一场“交通执法专项整治”闭卷考试,主要考核一线执法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熟悉程度。
8月16日至20日,福建省交通运输厅派出3个督导小组分赴福州、莆田、龙岩三地,通过“查、看、谈、考”相结合的方式,督导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固化专项整治成效。督查发现,各单位均能认真落实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整改阶段的各项要求,持续查摆、整改问题。
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福建省交通运输部门聚焦热点堵点,切实开展顽瘴痼疾清理整治,做到边查边改、立行立改;牢固树立执法为民宗旨,积极探索建立包容审慎执法机制,梳理首次违法、轻微违法行为免罚事项清单,让执法有力度、有温度。
“五个明确”强化整改落实
为了真正走到群众身边,倾听民声、开门问需,福建省交通运输厅主要负责同志等深入一线调研,实地了解交通运输执法及从业人员权益保障情况;派出10个地市指导服务组,由厅级相关负责人带队,下沉各地市督导检查,压紧压实整改责任;组织3个暗访组,跟随货车近2000公里,与货车司机、企业管理人员面对面交流,倾听从业人员诉求,帮助他们解决遇到的困难。
对照5个方面突出问题,福建交通运输部门不遮丑、不护短、列清单、立台账,全省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累计开展督导338次、走访座谈企业3412家、座谈从业人员1万人次,暗访执法场所275次。
针对查摆的问题,福建交通运输部门深入分析、深挖根源,做到整治问题、整治措施、整治标准、完成时限、责任单位(责任人)“五个明确”,并对问题解决情况进行跟踪问效,确保整改落实。目前,全省共梳理汇总问题157条,已100%完成整改;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收件8075件,已办结7566件,满意率96%。
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福建交通运输部门在建章立制、完善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在完成“当下改”的同时注重“长久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未办结事项,密切关注进程,确保“条条有办理、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两轻一免”给从业人员“松绑”
交通执法不仅要有力度,更要有温度。福建省交通运输部门将专项整治行动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紧密结合,推出一系列便民、利民执法和服务举措,得到交通运输从业者和社会公众的广泛认可。
支队违法处理中心针对当事人实际需求,积极推行法律文书寄送服务,今年5月以来,已为行政相对人寄送法律文书3526份,“一站式”服务窗口也已服务当事人1007次。
专项整治行动中,福建各地积极探索推进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不予处罚,给交通运输从业人员“松绑”的同时,促进执法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今年5月以来,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多次组织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基层大队业务骨干和职业律师团队,围绕首违免罚适用的行为、条件、程序、依据进行了多番讨论研究,并对其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进行了充分评估论证。
通过论证,厦门市交通运输局梳理出首批25项涉及首次违法、轻微违法行为免罚事项清单。对管理对象的轻微违法行为,执法人员首次发现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通过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告诫约谈等措施,及时纠正、不予处罚。8月12日,厦门市出台了交通运输领域首次或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实施办法,次日开出了首张不予处罚决定书,既维护了法律权威,也增添了人情味。
三明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实施柔性执法从轻处罚事项、减轻处罚事项和不予处罚事项“三张清单”,推行行政执法监管劝勉、执法事项提示、轻微违法警示、柔性执法从轻处罚和重大案件回访5项制度,努力通过“以案释法”、现场说法等教育引导方式,为行政相对人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树立良好交通执法形象。
下一步,福建交通运输部门将对问题清单实施动态管理,保持查纠整改连续性,巩固深化整改成果;完善细化自由裁量基准,做好规章制度“废、改、立”,推动制度建设更加完善。
【独家稿件及免责声明】本网注明转载文章中的信息仅供用户参考。凡注明来源“运输人网”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均不得转载、摘编或使用。联系邮件:master@yunshuren.com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