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综合资讯 > 正文

广东公安机关对省内发生的7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不予处罚

2021-07-02 10:39:01

  【运输人网-广东交通罚款】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从2021年7月1日开始, 广东公安机关对省内发生的7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对10种一般交通违法行为作警告处罚,不予罚款记分。后续广东交警将对上述措施进行详细解读。 (广州日报新花城小编龙锟 通讯员粤交警)

  广东公安机关对省内发生的7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不予处罚

【独家稿件及免责声明】本网注明转载文章中的信息仅供用户参考。凡注明来源“运输人网”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均不得转载、摘编或使用。联系邮件:master@yunshuren.com

点击关键字阅读相关文章: 文章来源:互联网
阅读
收藏 收藏

评论

评论内容最少2字,最多200字
check in
同步到在路上
report
说说你的看法 说说你的看法...
join favori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