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支队高速四大队民警查处一起持实习期驾驶证驾驶无GPS驾驶人身份识别卡的大型汽车在高速公路行驶交通违法行为。
当天下午4时许,民警在对某重型半挂牵引车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张某浩出示的A2驾驶证处于实习阶段,实习期至2022年5月11日,无单独驾驶大型汽车进入高速公路行驶资格。在随后的检查中,民警发现其驾驶的车辆没有按规定安装GPS驾驶人身份识别卡。据驾驶员交待,自己考驾照时就知道实习期不允许驾驶车辆上高速公路,但为了少雇一个驾驶员,就在没有老驾驶员跟车指导的情况下心存侥幸在高速公路驾驶车辆。同时,为了躲避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的监管,私自将GPS驾驶人身份识别卡拔除。
目前,违法行为人张某浩因实习期驾驶大型汽车在高速公路行驶被处以罚款200元,其无GPS驾驶人身份识别卡交通违法行为已移交辖区路政部门处理。
考过驾照的人都知道,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和增加准驾车型的12个月为实习期。也就是说自拿驾照之日算起,之后的12个月内都是驾驶证的实习期。实习期内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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