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到“乡村”,一字之差,背后却有着不同含义。“农村”是指从事农业生产为主的劳动者聚居的地方,是放在产业关系中来看的;“乡村”是行政区域名称,是放在城乡关系中来看的。
从80年代开始乡镇企业兴起,我国城市以外的广阔区域已经不限于第一产业发展,也就是“农村”已经不能涵盖这一区域范围的特点,它把二三产业排除在外。同时,在新时期,乡村还承载文化传承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把“农村”的称谓在乡村振兴战略的相关文件中恢复为“乡村”,意味着这一区域的发展不在拘泥于农业,是多种产业发展、人民安居乐业、美好生活的地方。那么从“农村”到“乡村”,物流业将迎来哪些变化?
一、非农产业发展提速,进一步诱发农村物流需求
2018年习近平主席在参加山东代表团审议时为乡村振兴战略指明了五个具体路径,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和组织振兴,其中产业振兴被放在了乡村振兴的关键位置,产业旺乡村兴。
实际上,近年来我们在努力脱贫的同时,已经开始在发展非农产业,农村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初具规模、特色,已成为农业农村经济新的增长点。
据统计,2019年我国乡村休闲旅游业接待游客33亿人次,营业收入超过8500亿元;农产品加工业营业收入超过22万亿元,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8.1万家,吸纳3000多万人就业;农村网络零售额由2016年的8945.4亿元增长到2019年的1.7万亿元,规模扩大近1倍。
在乡村振兴战略下,以农业产业为出发点,在保障粮食安全的同时,进一步延伸产业链条,如种业、农产品加工、食品制造、贸易、物流、特色旅游等,并坚持把依托农业农村资源的产业固化在农村,让农民有活干、有钱赚,是乡村产业发展的重点。
有效需求不足一直是制约农村物流发展的最根本问题,这些非农产业的发展必将进一步衍生旺盛的物流需求,进而促进农村地区物流发展水平加快提升。
二、城乡公共服务“二元”消除,农民生活和消费水平提升,对物流发展提出要求
长期以来我国实行城乡二元结构体制,导致城乡发展不平衡,2020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43834元,是城市是农村的2.6倍,2009年城乡收入差距最大时为3.28倍。
城市跟乡村的差距,不只是收入差距,还包括交通、信息、供电、供排水、供气、供热、环卫、消防等基础设施,以及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养老等公共服务方面的差距。
只有北上广而没有广大农村的发展是不完整的发展,乡村振兴就是要打破这种二元结构,消除制度壁垒,改变以往土地、资本、劳动力等要素单向向城市的流动,引导各类要素双向流动。
同时不断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加大农村居民生活的保障力度,最大程度缩小城乡差距,最终达到城乡融合发展。
畅通的物流是高效生产和优质生活的基础保障,农村产业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提高都要求物流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同时农村发展环境的改善为物流发展提供更好的基础,农村物流发展迎来更大机遇,新的农村物流细分市场有望加快形成。
三、土地经营权流转带来农业生产规模化,农产品物流“小散”问题得到有力解决
打破城乡二元结构,促进要素有效流动,其中最关键的一个要素就是土地。早期农民是附着在土地上,有赖土地生存。从80年代后期开始,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到城市掘金,很多土地被撂荒、造成资源严重浪费。
2014年中办、国办联合印发的《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首次提出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
2016年中办、国办再次印发《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要求各地区结合当地实际落实;
今2月份农业农村部印发《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聚焦土地经营权流转明确了相关规定,为土地规范流转提供依据和实操办法。
这是继“承包责任制”后的土地又一重大改革,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自我完善,同时将极大盘活农村土地资源、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和推动现代农业发展。
农业的规模化经营将从源头解决现阶段我国农产品物流“小、散”的问题,有利于促成农产品买卖“总”对“总”的对接、减少农产品流通环节,同时加快农产品产地预冷设施、集散场地、农村公路等相关基础设施的完善,减少农产品损耗,提升农产品物流的发展水平。
四、数字乡村加快发展,农村物流发展模式不断创新
以数字经济推动区域发展弯道超车,在农村地区也不例外。
根据《中国数字乡村发展报告(2020年)》,近年来我国乡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电信基础设施全面升级,全国行政村通光纤率和4G覆盖率均超过98%;农业农村大数据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资源要素,有效提高了农业生产精准化、智能化水平。
同时,互联网与乡村特色产业深度融合, 农村电子商务、智慧旅游等产业加快发展。2019年农产品网络销售额达1.7万亿,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对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实现全覆盖,全国农村网商超1300万家;截至2020年上半年,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已通过信息化改造发展村级电商服务站点超过10万个。
“十四五”期,按照中办、国办《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提出的“到2025年数字乡村建设取得重要进展”的要求,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的全域覆盖、普惠共享和城乡一体水平将进一步提升。农村电商将成为乡村数字经济发展新动力,农村的“源头电商”和“高频消费入口”也会引得各大物流企业纷纷争抢的农村物流市场,物流服务模式不断推陈出新、加快迭代。
农产品、消费品的网络销售供应链体系、运营服务体系和支撑保障体系,有望通过“互联网+”加快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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