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货运行业健康稳定发展,将保障交通骨干网络畅通,建设高效流通体系,作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构建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新发展格局的重要内容。
但是,一些地方在政策落实中仍然存在不少堵点难点。近日,根据群众在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的问题线索,国办督查室派员赴河北、山东、河南等地进行了明察暗访,发现石家庄市、聊城市、淄博市、安阳市普遍存在违规在国省干道、农村公路及城区外环主要过境通道限高设卡、随意执法等问题,严重影响货车通行效率和道路交通安全。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部分地方在国省干道及农村公路上违规设立限高设施,迫使货车绕行逆行。
督查发现,石家庄市平山县违规在国道338设立限高杆,双方向限高不等,南向通道限高4.5米,北向通道限高2.4米,货车向北行驶进入县城均逆行穿过限高杆,造成重大安全隐患。
淄博市桓台县在国道308违规设立3处高为3米的限高杆,临淄区在国道233、省道228违规设立4处高为2.8米的限高杆,聊城市莘县在省道247违规设立1处高为3.3米的限高杆,途经货车只能被迫绕行十余公里。上述行为违反了《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中“一条公路应采用同一净高”“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的净高应为5米;三级公路、四级公路的净高应为4.5米”等要求。
部分地市在农村公路上限高限宽过多过密现象严重。
石家庄市藁城区在农村公路上设置限高杆82处,高度集中在2.2—2.8米,且缺乏必要的警示标识;鹿泉区宜安镇政府周边就有5个高度不到2.8米的限高杆。安阳市汤阴县在农村公路上设立了34处限高杆,省道302汤阴段两侧村道设置多处高度仅为2.2米的限高杆。上述行为违反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乡级人民政府可以在乡道、村道的出入口设置必要的限高、限宽设施,但是不得影响消防和卫生急救等应急通行需要”等规定。
二、部分地方在城区道路及外环主要过境通道随意限高,阻断货车通行。
督查发现,石家庄市仅三环以内道路就建有限高杆222处,其中固定限高为2.8米的有103处,升降限高为2.8—5米的有113处,固定与升降组合限高有6处,城市公交车在部分路段需要紧擦着限高杆才能勉强通行。限高设施价格高昂,一套限高杆再配置相关控制设备造价多在30—50万元之间。
石家庄经济开发区安装8个限高杆,造价达237万元;藁城区兴华路与藁梅路路口安装1个升降式限高杆,造价高达52万元。
安阳市汤阴县在县城区设置限高杆20处,涉及汤阴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攻坚办”)、公安局、交通运输局、韩庄镇政府、伏道镇政府、白营镇政府等多个设置主体,其中固定限高仅为2.2米的有17处,升降限高为2.2—4米的有3处。
聊城市莘县东升路、滨河北路、鸿图街等路段设立了多个高度仅为3米的限高杆,且未科学合理设计绕行方案,影响货车正常通行。
淄博市高青县在外环路上任意限高,其中位于北外环大张路口的限高杆由于损坏失修,形成道路北侧无限高、南侧有限高的情况,包括危化品运输车辆在内的大型货车从北侧逆行通过,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上述行为违反了《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中“城市道路原则上可设置限高架,但是不能造成二次事故”,《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中“货车行驶城市道路最小净高为4.5米”等规定。
三、部分地方乱设卡点随意执法,交通组织管理混乱。
督查发现,聊城市以应急减排为名,从2019年7月19日起违规在省道706聊城西外环北段、北外环西段设置4处限行卡点,对过境8吨以上重型柴油车禁行,现场由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外雇的保安对来往车辆进行限行、劝返,检查卡点现场既无尾气检测设施,也无货车称重装置,“8吨以上”“过境重型柴油车”等规定仅由保安目测;对部分确需进出限行区域拉货送货的车辆,由保安扣留司机证件作为抵押凭证。
安阳市汤阴县禁止重型柴油货车从京港澳高速公路安阳南(汤阴)出入口中驶入,在高速口周边三个可通行的路口限高设卡,交由非执法人员负责值守,强行阻断国省干道。安阳市安阳县在国道515汤阴界至瓦店高速段道路维修结束已恢复正常通行4天后,在未发布任何公告的情况下,擅自对国道进行二次封堵,造成大量车辆滞留、绕行。同时,安阳市制定的《柴油货车路检路查联合执法检查站考核办法》对抽检数量和不合格车辆检出率作出明确要求,对于分数排名靠后的单位每月进行通报批评甚至约谈问责,直接导致当地过度执法问题频发。
四、部分地方货车通行证办理难,抬高企业办事成本。
督查发现,石家庄市办理货车通行证只能线下办理,办理难度大,导致办事企业在不同部门间多次辗转。
据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提供的数据,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9月16日该市禁行区域内行驶的黄牌货车每月平均16625辆,而未持有通行证行驶的黄牌货车每月平均13042辆,占78.4%。限行规定和证件难办让大部分司机硬着头皮闯禁行、吃罚单,2020年5月1日至9月16日未办理通行证行驶的黄牌货车被罚27350次,罚款金额273.5万元,扣除82050分。当地带车黄牛丛生,按照每车每次150元收取费用,当地某民营企业2019年以来仅用于黄牛带路的费用就达到32100元。
淄博市临淄区部分区域禁行货车,个别路段的通行证不能网上办理,只能按交警部门作息时间线下办理。
安阳市区柴油货车通行证办理需经过各县区攻坚办、市环保部门、市攻坚办、市公安局逐个审批,办理时间长,从几天到几十天不等。
上述行为违反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道路货运行业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进一步完善城市交通部门配送运力需求管理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车辆通行管控的联动机制,优化车辆通行管控”;公安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城市配送车辆通行管理的通知》中“要简化通行证审批手续,简化流程、精简材料、压缩时限,高效办理配送车辆通行证”等要求。
五、部分地方限高限行限证,增加货运企业和货车司机不合理负担。
督查发现,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在多家企业门口通行要道设置多处限高杆,导致每日运送货物的司机需要多绕行10余公里。某运输企业反映由于道路通行不畅每年要补贴油费和补助司机36万元,该企业在2018年通过全国统采购置25辆新能源车,但因车身高度3.1米难以通过当地限高杆,其中的20辆一直未投入使用。
聊城市莘县作为蔬菜大县,在通行要道设有多处限高设施,致使大型货车只能穿行乡村小路,增加油费和人工成本,途经村庄、学校也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安阳市多名司机受限行管控影响,货车运行只能改道或绕行安林高速,每车每趟往返需要多花500多元,总体利润下降30%左右。
六、部分市县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专项清理工作流于形式,出现大面积瞒报漏报现象。
2019年7月10日起,交通运输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公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专项清理行动。督查发现,山东、河北、河南等地部分市县在专项清理工作中敷衍了事,工作走过场,整治不彻底,造成摸底排查和清理规范数据严重失真。
聊城市在专项清理行动中,仅茌平区等3个区县排查报告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86处,莘县等5个区县以电话形式进行所谓“零报告”。在督查组督促下,经再次排查整治,聊城市共有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703处,莘县等5个县区漏报瞒报359处。淄博市去年共排查出限高设施402处,仅拆除63处,其中张店区、临淄区有88处净高不足4.5米的限高杆,以保护道路的名义、补办相关手续的方式予以变相保留。
石家庄市藁城区在专项清理行动中,共排查出限高限宽设施21处,本次督查发现实际设置限高限宽设施126处,台账与实际存在较大差距。
安阳市汤阴县在专项清理行动中,共排查出限高设施和检查卡点33处,拟拆除30处,但大多未及时拆除。本次督查发现当地未将2019年以环保名义设立的21个限高设施和检查卡点纳入清理范围,2020年1月又以防疫名义设立的4个检查卡点延用至今。
督查发现的上述问题,充分暴露出一些地方未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决策部署,对畅通国民经济循环和建设现代流通体系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缺乏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依法行政意识淡薄,为了局部利益和完成考核指标,随意决策,任性执法,一味限高限行搞一刀切,在公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专项清理工作中懒政怠政,搞变通、打折扣,甚至阳奉阴违、弄虚作假,导致公路运输“大动脉”不畅,“微循环”难通,严重影响了货运物流畅通,增加了货运企业和货车司机不合理负担,既有违保市场主体、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的工作要求,也不符合统筹推进现代流通体系建设、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的发展方向。
经督查组实地督促,石家庄市、聊城市、淄博市、安阳市及有关县区已对辖区内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重新开展摸底排查和清理规范,对违法违规设置的限高设施和检查卡点进行拆除。国办督查室将密切跟踪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督促推动问题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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