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规范治超检查和处罚行为,近日,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执法总队、河南省公安交通警察总队联合发布通知:制定联合治超“八个严禁”,对治超执法者的执法行为、处理方式进行了严格规范。
八个严禁
1、严禁不按规定佩戴使用执勤执法记录仪
2、严禁不按规定落实“一超四罚”
3、严禁不按规定消除车辆违法状态
4、严禁对超限超载车辆不卸货处罚予以放行
5、严禁与“黄牛”、车主等勾结牟利
6、严禁超期扣留车辆不予处理
7、严禁不按规定扣留车辆行驶证、驾驶证、道路运输证及从业资格证
8、严禁没有执法资格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文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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