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疫情情况有所缓和以后,很多地方也对限行政策进行了调整,部分地方放宽或取消了货车进城条件,延长了货车通行证有效期,交通运输秩序也逐步恢复。
截至2月25日零时,除湖北、北京外,道路交通运输堵点基本打通,全国共计撤销公路检疫站点1.1万个,开通封闭的高速公路出入口1100余个,打通阻断的普通公路549处,基本实现了检疫站点应撤尽撤、封闭站口应开尽开、阻断路段应通尽通。
山东省:对生产生活物资等运输车解除高峰限行
货运车辆解除限行。对运输生产、生活、防疫应急物资的货运车辆,解除高峰(7时至9时、17时至21时)限行措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全天通行,最大限度满足复工复产运输需求。
但需要特别说明的是:
一是剧毒化学品运输车仍需按照原有流程办理通行审批手续,危险化学品运输车仍需提前网上通行备案,并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和速度行驶。
二是受部分道路安全条件所限,像二环东路怪坡路段、千佛山南路等陡坡路段继续执行货车禁行措施。
三是进入市区道路行驶的货运车辆,应自觉靠右侧车道通行,保持安全车速和车距,不得随意鸣笛、夜间不得开启远光灯。临时停车装卸货物时,不得影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
深圳:多条道路取消24小时限行
为充分配合好全市的防疫工作,保障防疫期间的物资运送,现对深圳市货车限行的时间、路线和区域进行调整。该规定自2020年2月23日起施行,结束时间另行通告。
一、大型货车限行调整
除深南大道等14条重要干线道路仍保持24小时限行外,原则上对其他所有实行0时至24时限行(限全天)和实行7点至22点限行(限白天)的区域和道路全部调整为每天7时至9时30分、17时至20时禁行(限高峰),原有限高峰的道路调整为不限行,具体如下:
(1)每天0时-24时限行的道路:
深南大道、深南东路、滨河大道、滨海大道、北环大道(龙珠立交至上步立交段)、泥岗路(黄木岗立交至红岭立交段)、皇岗路、梅观路、福强路、福龙路(香环立交至南坪立交段)、罗沙路、沙湾路、玉平大道北往南方向通往清水河和红岭路方向的右转匝道、沙河西路(北环大道以南段)、机场南路(含辅道)。
(2)2020年1月15日印发《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继续限制货车行驶路线和区域的通告》(深公交(通)〔2020〕19号)中除第一款道路外所有实行0时至24时限行和所有实行7时至22时限行(限白天)的区域和道路全部调整为每天7时至9时30分、17时至20时禁行(限高峰),原有每天7时至9时30分、17时至20时禁行(限高峰)的道路调整为不限行。
二、小型货车限行调整:
除深南路每天7时至20时禁行、沙湾路每天0时至24小时禁行外,全市所有道路允许小型货车全天通行。
三、外地货车限行调整:
暂停对外地货车工作日7时至10时、15时至20时的全市通行限制,执行和深圳货车相同的限行调整政策。
四、绿色物流区限行调整:
暂停实施《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继续设置绿色物流区禁止轻型柴油货车通行的通告》(深公交(通)〔2019〕338号)中“绿色物流区”的全部限行政策。
成都:撤销市内检疫站 适当放宽货车入城限制
成都市域范围内道路上设置的检疫站按规定撤除,对持有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的防疫物资、关键原辅料、重要的生产生活等物资运输车辆严格落实应急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确保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优先通行;对其他货运车辆一律不得以无通行证件等理由限行或劝返。
优化城市货车通行管理,适当放宽货运车辆入城时间和范围限制条件;不得阻拦农资、农产品运输车辆,确保下得了路、进得了村。对货运车辆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以教育警告纠正为主,实行包容审慎执法。
对道路货运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年审时间到期但因疫情原因暂时无法进行车辆审验或不具备相关审验条件的,允许其年审周期自动向后延续至疫情结束之后45天。道路运输人员从业资格证有效期到期的,有效期可延长至疫情防控结束后6个月,疫情防控及有效期延长期期间,从业资格证过期的,不予处罚。
乌鲁木齐:取消市区货车限行
为在防疫期间支持运输企业复工复产,兼顾防疫和复工复产需求,乌鲁木齐交警取消了市区货车限行政策,允许所有类型的货车全天在市区范围内通行,保障物资运输车辆通行顺畅。
兰州:3吨以下货车24小时不限行 3吨以上指定路线通行
为全力保障兰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和企业有序复产复工,兰州公安交警对运输药品、医疗器械、食品、生鲜果蔬、肉类等防疫、保障民生和生产生活物资的货运机动车全力给予保障,临时调整货运机动车城区通行规定。
具体调整如下:
一、核载0.75吨以下(含)货运机动车取消每日高峰限行,可全天24小时通行。
二、核载3吨以下(含)0.75吨以上货运机动车,由原来每日23时至次日7时在主城区通行,调整为全天24小时通行,可暂不办理通行证。
三、核载3吨以上货运机动车原则按原规定通行,确需紧急运输上述物资在城区道路白天通行的。本地号牌通过甘肃政务网(www.gszwfw.gov.cn)申请,外地号牌在进入市区的6处交警卡口岗办理临时通行证(即办即进),按指定线路通行。
四、企业、个人和特种车辆紧急运输上述物资,需交通保障的,可拨打兰州公安交警指挥中心电话(0931-5167000,5167009)联系。
上述措施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临时保障工作措施,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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