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交通运输部印发通知,要求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辖区内低风险、中风险、高风险县(市、区、旗)名单,落实分区分级管控要求,有序恢复道路客运、城市公共交通和出租汽车等城乡道路运输服务,有力支撑企业复工复产和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通知强调,湖北省要继续实行严格的离汉离鄂通道管控措施。北京市的省际道路客运服务,按照首都严格进京管理联防联控协调机制的决策执行。除湖北省和北京市以外,其他暂未恢复省际道路客运服务的地区,不得阻碍其他非高风险县(市、区、旗)发出的客运车辆进入或者途经本地。
通知要求,低风险地区要按照“外防输入”原则,立即全面恢复城乡道路运输服务。中风险地区要按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原则,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前提下,尽快有序恢复城乡道路运输服务。高风险地区要按照“内防扩散、外防输出、严格管控”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医护人员、公共事业运行一线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必要出行,并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变化情况,稳妥有序恢复城乡道路运输服务。
通知要求,要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切实保障道路运输安全运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严格执行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规定。会同公安机关加大联合监管执法和信息共享力度,依法从严查处“三超一疲劳”、非法营运、客运车辆超范围经营、违规异地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农民工返岗包车,要加强全流程管理,确保运营安全。
根据通知,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督促指导道路运输经营者和从业人员严格执行防疫措施。对中、高风险地区客运场站和出入中、高风险地区的交通工具,适当增加消毒通风频次。疫情防控期间,出入高、中风险地区(不含途经)的省际、市际客运班车、包车,要将客座率控制在50%以内。严禁客运班车、包车在途经的高、中风险地区上下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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