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加油,向逆行者致敬!
2月17日起,全国收费公路免收车辆通行费的政策,受到了运输人的广泛关注。据了解,目前,在疫情防控期间,国家各部委陆续还出台了多想与运输人相关的全新政策,每一条都与运输人紧密相关。
交通运输部:即日起,全国收费公路免收车辆通行费
2月15日,交通部发布《交通运输部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免收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的通知》经国务院同意,2月17日零时起至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全国收费公路免收车辆通行费。具体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此次免费范围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经依法批准设置的所有收费公路(含收费桥梁和隧道);免费对象为依法通行收费公路的所有车辆。
交通部、卫健委:不得对货车司机采取隔离措施!
2月12日,交通部联合卫健委发布了《关于切实简化疫情防控应急运输车辆通行证办理流程及落实对应急运输保障人员不实行隔离措施的通知》,要求简化办证流程,并且禁止隔离货车司机。
对短期向湖北省等疫情重点区域运送物资的司机、装卸工(包括邮政快递车辆司机、装卸工)等提供保障的人员,以及从事道路水路客运但未进入武汉市的司乘人员,经过体温检测符合规定的,在采取戴口罩等必要防护措施的前提下,不得采取隔离措施,坚决避免地方“一刀切”采取隔离措施影响交通运输保障工作。
交通运输部:不得封闭高速公路阻断国省干线
1月30日,交通部发布《交通运输部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开展高速公路出入口、省界和服务区、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等通道管控和体温检测工作,发现发烧人员,要按规定做好人员移交处置。
其中明确要求:不得采取封闭高速公路、阻断国省干线公路等措施,保障春运期间公路基本通行顺畅;不得简单采取堆填、挖断等硬隔离方式,阻碍农村公路交通。
公安部、交通部:疫情期间逾期未审车辆不处罚
疫情爆发后,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发布了相关要求,对在疫情防控期间不能按期办理驾驶证审验换证、机动车检验等业务的,可以延期到疫情结束以后办理。
在此期间,对驾驶证逾期未换证、未审验、机动车逾期未检验等情形,公安交管部门将不予处罚。
同时,2月13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做好疫情期间道路运输车辆技术保障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对疫情时期货车的年审和逾期未审的情况做出了书面指示。
1、对道路运输车辆年审时间到期但因疫情原因暂时无法进行车辆审验或不具备相关审验条件的,允许其年审周期自动向后延续至疫情结束之后45天。
2、疫情期间,各地交通运输部门不对未开展技术等级评定、车辆年审逾期或到期未审验的道路运输车辆进行处罚。
交通运输部:ETC车辆1月份通行费统一结算扣费
根据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总体工作部署,近日,各地对ETC车辆1月份产生的高速公路通行费交易积压数据进行了集中处理,对前期通行但未结算的高速公路通行费统一进行扣费,形成了月结单。
ETC客户将通过手机短信获知1月份扣费情况,也可以通过ETC服务小程序、公众号及App等多种方式查询详细数据。
目前,全国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已完成优化调试工作。从2月1日起,ETC客户通行高速公路时已按照运营规则即时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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