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CCTV朝闻天下发布报道:三部委发文优化绿色通道政策,严格免收车辆通行范围。
8月7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三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提出了全国统一的新绿通优惠政策。
享受绿通优惠的标准
1、货物是全国统一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内的产品;
2、整车合法装载,车货总重和外廓尺寸均未超过国家规定的最大限值;
3、所载鲜活农产品应占车辆核定载质量或者车厢容积的80%以上、没有与非鲜活农产品混装等行为;
4、符合上述所有规定,即可免收车辆通行费。
“新”绿通政策有哪些?
1、各地清理规范本地区享受“绿色通道”政策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真正达到全国统一,不能让绿通不通;
2、绿通车辆免费安装货车ETC装置,在高速公路出入口可使用专用通道;
3、建立鲜活农产品运输信用体系。对一年内混装不符合规定品种(或物品)超过3次或者经查验属于假冒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记入“黑名单”,在一年内不得享受任何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
4、绿通车辆驶出高速公路后,在指定位置接受查验,如果不查验需正常交通行费;
5、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各地不得在路面环节增加针对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的检查和验证,影响鲜活农产品车辆通行效率。
6、对信用记录良好的车辆,逐步降低查验频次。
新的绿通政策已经发布了,有诸多调整和改变,但大体看来还是利大于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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