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作为一个国家的意志,对行业的发展充当着风向标的作用。那么在2015年的中国物流领域又有哪些重大的政策呢?对物流行业又带来了怎样的影响?本文将2015年物流人最关注的8大政策进行逐一梳理,其中包含快递实名制、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5-2020年)、高速公路拟长期收费、快递三轮车拟发布国标等政策。
一、 快递实名制
关键词:快递实名制
时间:2015年11月1日执行
相关机构:中央综治办、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安监总局、国家邮政局等15部门
政策内容:
快递实名制,是指寄快件需要寄件人出示身份证、登记个人信息,然后快递公司业务员不仅要开包检查、核实寄递物品,还要将这些信息登记输入电脑,信息系统是由公安部门安装的特殊软件。而收件人也必须出示身份证接收快递。快递实名制登记在11月1日正式开始。
二、《关于加快实施现代物流重大工程的通知》多措并举推动现代物流发展
关键词:建设国际国内物流大通道
物流金融 多式联运
时间:2015年8月13日发布
相关机构:国家发改委
政策内容: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加快实施现代物流重大工程的通知》,要求多措并举推动现代物流发展。(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到2020年,全社会物流总费用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在目前16.6%的基础上再下降1个百分点,物流业对国民经济的保障和支撑作用进一步增强。
《通知》要求,各省(区、市)多渠道增加对现代物流重大工程项目的投入,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物流企业的信贷支持,为重大项目建设提供更便利的融资服务。
《通知》提出,加快推进现代物流重大工程建设的实施安排,主要包括建设联通国际国内的物流大通道、打通长江经济带地区多式联运通道等六大任务。
三、《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5-2020年)》
关键词:九项标准化工程
托盘标准化 多式联运 冷链物流
时间:2015年10月29日发布
相关机构: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邮政局、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等共同编制
政策内容:
《物流标准化中长期发展规划(2015-2020年)》是为贯彻落实《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4-2020年)》而制定的。(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提出了六项主要任务,并按照目前物流标准现状,确定了重点开展、大力推进以及积极探索的基础类、通用类、专业类物流标准制修订重点领域,从目前物流标准实施存在着“用”的不到位、使用效果差等实际问题出发,以提高物流标准的实际应用效果为目的,选取了目前物流行业发展中有迫切需求、需要多部门协同推进以及基础性的标准化工作,确定了包括托盘标准应用推广、多式联运、冷链物流、物流信用、物流信息、电子商务物流、物流服务标准化试点、物流标准国际化培育以及物流标准化基础能力建设等重点开展的九项标准化工程。本《规划》在“重点工程”中同时提出了每项工程的牵头单位和参加单位,旨在能使标准化工作真正落地,有效落实,并能通过标准化工程的落实,形成有效的标准化协同机制。
四、《关于智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关键词:智慧物流
智慧物流园区 智慧仓储管理系统
时间:2015年7月22日发布
相关机构:商务部办公厅
政策内容:
商务部办公厅下发《关于智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提出,在1-2年内,在全国创建10个智慧物流配送示范城市、打造50个智慧物流配送示范基地(园区)、培育200个智慧物流配送示范企业。通过示范创建工作,推动配送效率提高20%,仓储管理效率提高20%。
《实施意见》明确了七项具体工作任务:建立布局合理、运营高效的智慧物流园区(基地);建立深度感知的智慧化仓储管理系统;建立高效便捷的智慧化末端配送网络;建立科学有序的智慧化物流分拨调配系统;建立互联互通的智慧化物流信息服务平台;提高物流配送标准化、单元化水平以及提升物流企业信息管理和技术应用能力。
五、《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关键词:推动兼并重组
互联网+快递
快递三轮车国标
时间:2015年10月23日发布
相关机构:国务院
政策内容:
2015年10月23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了“1+1+3”共五项重点任务,即:培育“一个主体”、坚持“一个方向”、实施“三大工程”。
一是“培育一个主体”。快递业具有全程全网、高效协同、一体化运营等显著特点,是劳动力、资金、科技、信息等多要素复合型产业。因此,《意见》把培育壮大快递企业作为促进快递业发展的首要任务,提出:支持快递企业兼并重组、上市融资,整合中小企业,优化资源配置,加快形成若干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集团。大力提升快递服务质量,实施品牌战略,引导快递企业从价格竞争向服务竞争转变。支持骨干企业建设工程技术中心,开展智能终端、自动分拣、机械化装卸、冷链快递等技术装备的研发应用。
二是“坚持一个方向”。互联网与各领域的融合发展,已成为不可阻挡的时代潮流。加快推进“互联网+”,有利于培育新兴业态、打造新的增长点、释放经济发展活力。深入推进“互联网+”快递,打通线上线下,变革服务模式,拓展协同空间,对于畅通生产流通消费,促进创业创新,提升经济运行效率具有重大战略意义。所以,《意见》把“互联网+”快递作为促进发展的主攻方向,提出:鼓励快递企业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加快向综合性快递物流运营商转型。与电子商务企业深度合作,共同发展体验经济、社区经济、逆向物流等便民利商新业态。积极参与涉农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构建农产品快递网络,服务农业生产新模式。发挥供应链管理优势,积极融入制造业新领域。支持快递企业完善信息化运营平台。
《意见》还明确,将研究出台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国家标准以及生产、使用、管理规定。
六、《快递条例(征求意见稿)》
关键词:快递
用户信息 赔偿规则 管理规定
时间:2015年11月17日
相关机构:国务院
政策内容:
《快递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有望成为用户信息安全的又一法律保障。根据该意见稿,快递企业需定期销毁快件运单,不得非法出售或泄露用户信息,确保用户信息安全。
《意见稿》还规定了快件损失赔偿规则。用户交寄贵重物品的,应当事先声明。对未保价的快件,适用有关民事法律的规定。
《意见稿》对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作业人员作出了多项管理规定:以抛扔、踩踏或者其他危害快件安全的方法处理快件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收寄快件时未核对快递运单信息,或者快递运单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实仍予收寄,情节严重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在经营活动中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由邮政管理部门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另外,《意见稿》还规定,冒领、私自开拆、隐匿、毁弃、倒卖或者非法检查他人快件,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七、《呼和浩特关于对部分车辆市区通行管理的通告》
关键词:最后一公里
快递三轮车
时间:2015年9月1日
相关机构:呼和浩特市政府
政策内容:
呼和浩特交管部门发布《关于对部分车辆市区通行管理的通告》,从9月1日起,对各类货车、轻型和微型车、二轮和三轮摩托车等机动车辆通行区域和通行时间予以规范。
从10月15日开始,呼和浩特市交管部门根据交通秩序整治三年行动总体安排,在全市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非法改装、违法上路、非法运营的机动三轮车进行集中整治。截至11月5日,查扣无牌无证、改装拼装、非法营运机动三轮车3060辆。
八、《收费公路管理条例》
关键词:过路过桥费
时间:2015年7月21日
相关机构:交通运输部
政策内容:
7月21日,交通运输部召向社会公布《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稿。《条例》确立了“收费”与“收税”长期并行的两个公路体系发展模式,明确政府收费公路实行规范的预算管理,除收费公路权益外,所有收费公路资产均不得转让和上市交易,同时提高了收费公路设置门槛,并对收费期限做出调整。
意见稿提出,政府收费的高速公路实行统借统还,即在一省范围内实行“统一举债、统一收费、统一还款”,收费期限以路网实际偿债期确定,不再受具体年限限制;特许经营高速公路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投资规模大、回报周期长的高速公路可以约定超过30年;偿债期、经营期届满后,实行养护管理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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