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公告,宣布自2019年1月1日起,全面供应“国六标准”车用汽柴油,同时停售低于该标准的车用汽柴油。
国家和地方有关职能部门将加强成品油质量监督管理,加大对炼油企业、油库和城乡接合部、郊区、农村加油站(点)油品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的监管力度,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非标车船燃油(气);对非法炼油和调油窝点、非法油品销售点、非法流动加油罐车、非法储存使用非标燃油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专项清理整顿,强化社会监督,确保成品油质量升级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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