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马逊拥有近似完美的商业模式:它在2013年创造了800亿美元的销售额,并通过颠覆传统零售业分得一大块蛋糕。公司传奇CEO贝索斯受到众人膜拜,其商业能力毋庸置疑。
然而,颠覆性的商业模式并不一定具有可持续性,其终极考验是能否抵御新一代颠覆者的挑战。2014年,亚马逊最引人关注的挑战来自阿里巴巴在美国的首次公开募股。阿里巴巴不仅是中国一家极富颠覆性的公司,它更将崭新的商业模式摆在亚马逊面前。
亚马逊的商业模式依靠三大支柱,为首的是低利润。贝索斯不止一次在采访中提到,亚马逊如何依靠低利润赢得发展机遇。然而阿里巴巴完全不依靠产品获利,它通过广告与增值服务盈利,而非商品销售。这种模式卓有成效,据估计2013年阿里巴巴的营业额将超过1600亿美元。亚马逊保证顾客能够以最低价格购买产品,这正是它的价值定位。可是问题来了,还有什么低价比得上利润为零的销售模式呢?
亚马逊的第二支柱是,消费者能够不费吹灰之力找到产品对应的网页。亚马逊积极与消费者沟通,投入大量财力提高自己在搜索引擎的排位。阿里巴巴并没有采取这种模式。由于它的利润基于广告收入,它完全隔绝了搜索引擎,只有在阿里巴巴的网站上人们才能够搜索商品。这一举措不但收益丰厚(因为这么一来,阿里巴巴可以根据浏览量收取广告费,而不是靠点击量),同时还避免了竞争对手分散自己用户的注意力。
第三支柱是亚马逊开创的以顾客为导向的服务结构(金牌服务,定期自动送货,一日送达等业务),以鼓励人们提高购买频率。购买频率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消费者收入。亚马逊的用户家庭平均收入在8.9万美元左右,比美国平均水平的7.1万美元高出25%还多。阿里巴巴则不分高低贵贱,从任何浏览其网站的消费者手中赚钱。因此其目标用户范围比亚马逊大得多。
在某些方面,阿里巴巴与亚马逊也不乏共通点。亚马逊以B2C模式为主导,但它们同时拥有B2B部门。两家公司都有能力依靠微薄的利润赚钱。尽管亚马逊已经够省钱了,但阿里巴巴凭借几项比较优势把利润压到更低,比如说中国低廉的劳动力成本和公司所得税。
人们都对上述两家公司的未来表现拭目以待。其实,颠覆理论对这种情况早有定夺。让我们考虑以下两种情景:
贝索斯有句广为流传的名言:“你的利润就是我的机会。”令我们好奇的是,如果竞争对手利润为零,亚马逊的机会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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