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邮政管理局与省住建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住宅智能信报箱建设运营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新建住宅区应配套建设智能信报箱,并纳入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实施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住宅智能信报箱验收依据《住宅智能信报箱建设标准》和《江苏省住宅智能信报箱专项验收工作程序(暂行)》等规定进行。
《意见》要求,住宅智能信报箱要以满足人民群众的用邮需求为根本,对所有邮政、快递企业开放使用、设施共享,并鼓励具有智能信报箱经营经验、有成熟的软件系统、具备数据管理能力、有运维能力的各类市场主体参与住宅智能信报箱运行维护。同时,要求各地高度重视住宅智能信报箱建设与管理,在实施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时,因地制宜改造或建设住宅智能信报箱,加强统筹协调,合力推动智能信报箱正常稳定运行。
江苏局表示,下一步,将全力推动《意见》落地实施,扎实做好全省智能信报箱建设、运营管理工作,更好满足邮政快递末端多元化服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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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江苏省邮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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