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运输部部署落实货运物流保通保畅工作,要求严禁在高速公路主线和服务区设置防疫检测点,严禁擅自关停高速公路服务区。要建立统一格式、全国互认、办理便捷的通行证制度,确保通行证全国通行。
但在有些地方仍不断加码通行要求,导致在高速路口长时间滞留;多地拒绝上海牌照货车进入,即便健康码、核酸报告、抗原检测和通行证都齐全仍被劝返或隔离;外地尤其是上海过来的货车,下高速流程手续非常复杂,拍照、换证实际上都需要司机下车,存在比较大的接触风险,登记完又封门不让下车,实际上有些形式化。
本文整理了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广东六省市的部分城市针对货车的疫情防控政策,供广大货车司机朋友们参考。
上海市
上海:防疫保障临时通行证须从严发放 违反规定将严肃追责
4月7日,在上海市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尹欣表示,我们也注意到了网络上的相关反映。防疫保障临时通行证,是区域封控期间,车辆临时通行的证明,由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或各区政府认定核发,主要用于疫情防控、紧急就医、物资保障、城市运行、人员转运、应急处置等情况。
尹欣在发布会上表示:“市防控办明确谁主管、谁发证、谁负责,要求发证主体从严发放,并做好审核登记备案。对于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扰乱疫情防控秩序或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责问责。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江苏省
南京市4月3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来宁返宁货车通行管理服务的通告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和货运保畅工作,优化管控措施,提升查验效率,保障物流畅通,现就进一步加强所有来宁返宁货车预约通行服务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所有来宁返宁货车均须在车辆抵宁24小时前,通过“我的南京”APP或“南京交通执法”微信公众号进行“宁畅运”预约申报,填报相关信息。相关信息由目的地所在行政区(以下简称“属地区”)向属地企业校核无误后,生成电子凭证。
二、来宁返宁货车及司乘人员在交通卡口完成相关查验后,按填报路线运输、指定地点装驳、指定路线离宁。不再执行运输任务的,纳入居住地属地网格化管理,并根据要求落实市外来宁人员健康管理措施。
三、疫情重点地区来宁返宁的货车及司乘人员,应严格按照《关于开通涉疫地区抵宁货运车辆“宁畅运”预约服务的通告》执行。属地区指定专人负责,做到全程引导、全程服务、全程闭环、全程监管。
抵宁时,由属地区专人在约定的高速出口候接,引导按约定路线至目的地,落实服务保障和闭环监管,做好车辆及货物的全面消杀,运输任务完成后,由属地区专人送至高速入口离宁,完成闭环管理。
在本市仍有其他运输任务,由下一目的地属地区派专人引导接至目的地,并落实闭环监管要求;在宁过夜住宿的,由属地区专人送至本区“爱心宾馆”。
离宁时,由属地区专人送至高速入口离宁,完成闭环管理。
四、各属地企业、承运人及货车司机应严格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确保申报信息准确,配合做好信息校核和闭环管理等相关工作。
五、未按照本通告进行申报,不按约定路线运输、装驳,人员未落实管控要求的,暂停“宁畅运”预约服务资格;造成疫情传播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苏州市4月1日发布疫情防控2022年第85号通告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物流保畅工作,现就进入苏州的高速公路通道调整事宜通告如下:
一、开设高速公路货运通道50个,其中应急保供物资专用通道11个、一般货运通道36个,混合通行通道3个(设应急保供物资专用车道)。
二、开设高速公路客运通道8个。
三、其他14个高速公路通道暂时关闭。
四、应急保供物资专用通道(车道)仅限苏州市域及上海等周边城市应急保供物资运输专用车辆凭相关部门核发的专用通行证(码)通行;一般货运通道仅限货运车辆通行;客运通道仅限客运车辆通行。上述通道同步设置交通防控查验点。
上述调整自2022年4月2日零时起实施,货车来(返)苏州须按规定申请相应通行证(码),相关查验要求不变。
无锡市4月2日发布疫情防控第100号通告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外防输入、内防扩散、严防外溢,现就做好入锡车辆及司乘人员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开设9条高速公路入锡货运通道:G42玉祁、G42苏南硕放机场、S19羊尖、S19安镇、S19硕放、S48陆区、S58华庄、G2江阴南、G25宜兴东。
二、暂时关闭15条高速公路通道:G4221青阳、G4221新桥、G25丁山、S39和桥、S45张渚、G2/G42无锡、G2/G42无锡东、S19东港、G42无锡北、S48无锡西、S58马山、S19无锡新区、S19新安、S58南泉、S58军嶂。
三、入锡的保供货运车辆,由本地收货企业或托运企业提前通过“灵锡”APP中“货运申报”系统线上入锡申报、申领物资运输电子通行证。
持电子通行证的车辆,需从上述9条货运通道入锡,查验司乘人员的行程卡、健康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进行病毒抗原检测和核酸采样。当天往返的入锡车辆司乘人员,由本地收货企业或托运企业到查验点登记信息后“点对点”接送,即到即卸(载)即返,从原道口离锡。确需在锡驻留的司乘人员,由属地严格按要求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四、无电子通行证的返锡货运车辆,按规定程序查验后,由收货企业或所在社区在查验点登记信息后“点对点”接回,确保途中不逗留、人员不下车,由属地严格按要求对司乘人员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五、有无锡户籍或在无锡有固定居所,确需返锡的其他司乘人员,经核查行程卡、健康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在查验点进行病毒抗原检测和核酸采样后可通行。
浙江省
杭州市4月6日发布关于货车司机核酸检测和快速查验工作的通告
为落实疫情期间货车司机核酸检测防控要求,结合杭州货运导航系统,简化检查流程,方便货车司机快速核酸检测查验,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根据省、市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运输范围在杭州市域内的货车司机,须每24小时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运输范围涉及市外的货车司机,须每48小时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二、货车司机按规定时间完成核酸检测后,只要登录杭州市货运导航系统,系统可自动审核比对核酸检测结果,对符合要求的自动生成货车电子通行证。
三、货车司机应全程使用杭州货运导航系统,在各入杭重点通道接受防疫查控时,只需凭货车电子通行证即可快速便捷通过,不再需要单独查验核酸检测报告。
宁波市4月4日提出将采取七方面举措全面加强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管控
4月4日,卢照辉在宁波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近期,我市发现多起来甬返甬货车司机新冠阳性病例,疫情防控形势严峻。
前期,我们在全市高速公路57个收费站出口上线中高风险地区来甬返甬车辆精准识别系统,有效预警中高风险地区通过高速来甬返甬车辆,提升卡口检查效率。为防止高速公路服务区人员交叉感染,全市高速公路服务区只保留加油和如厕等功能。高速公路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正常。
下步,为全面加强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管控,落实“四早”措施,切实阻断病毒传播链条,有效降低疫情输入和扩散风险,我们将主要采取七方面举措:
一、摸清货车司机底数。会同相关部门对全市货车司机进行核查排摸,并组织填报驾驶员信息系统,营运货车在4月4日前完成,非营运货车在4月5日前完成。
二、加强核酸检测管理。按照“应检尽检”原则,从4月4日起,货车司机全部纳入重点管控人员,每间隔24小时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对隐瞒行程、伪造行程、持虚假证明的货车司机,由公安机关立案调查,严肃处理,并予以曝光。
三、落实货车司机个人防护。按照“应接尽接”要求,从事运输进口物品的货车司机须完成加强针,其他货车司机按规定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货车司机作业期间要做好每日发车前、收车后各测量1次体温,佩戴口罩,按要求穿戴防护用品和配备消毒用品,非必要不得与其他人员接触,不得擅自开箱开包。
四、加强重点卡口管理。高速公路、国省道、高速服务区及港口码头等重要卡口对所有货车先查行程码,行程码带*号的,一律实行核酸和抗原“双检测”。全市高速公路服务区保留如厕、停车和加油等功能,继续从严管控重点人员,做好重点场所消杀等工作,加强自身人员防护。对进出宁波舟山港作业区域的货车司机,通过“三合一”人脸识别防疫系统对健康码、体温、核酸检测记录核验后进港作业,在港区作业时,不下车,不逗留,不接触。
五、严控各类场站小门。抓好企事业单位、农贸市场、专业市场、商场超市、建筑工地及物流集散地等货车司机进出频繁的各类“小门”日常管控,督促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和值守力量,核查货车司机核酸检测证明。
六、加强外地货车司机管控。对外地货车,按照“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货车司机“双检测”制度,加强全过程管控。各行业主管部门应通知外地持有通行证的货车司机,在进入宁波时须提供24小时核酸证明。
七、压实四方责任。货运企业要建立并严格实施货车司机日常健康监测,按要求落实核酸检测、疫苗接种、安全防护等制度。各部门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加强对货车司机的疫情防控检查。各街道(乡镇)、社区(村)要主动压实责任,全面排查掌握辖区内货车司机情况、动态和货车停放场,第一时间跟进落实相关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措施。
此外,4月5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司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来甬返甬货车司机关心关爱服务,有序保畅通。
温州市4月7日通报疫情最新情况及防控措施
4月7日,温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温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最新疫情情况。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许杰煌表示,3月以来,我市发现多起货车司机感染新冠肺炎病毒情况。货车司机接触面广、流动性大,感染风险相对较高。根据省市有关部署,在保障货物流通的基础上,将进一步强化货车司机全链条规范管理。
一是严格落实交通卡口和研判处置点管控。对进入卡口的货车,查验“两码一证”,即温州防疫码、行程码以及24小时核酸证明,同时比对驾驶人员身份证。对“温州防疫码”异常货车司机,在货车驾驶室门外及货物上贴好专用封条,要求司机扫“场所码”,现场核酸采样后引导前往货车研判处置点开展抗原检测。对抗原检测为阴性的,可先予放行,确保通行效率;对抗原或核酸检测为阳性的,按相应防控政策处置。
二是严格运输企业和场站管理。严格落实核酸检测、疫苗接种、日常健康监测、安全防护等制度,加强点对点闭环运输,做好车辆及货物消杀工作。货车司机必须满足“温州防疫码”正常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条件,方可从事运输业务。实行进出车辆及人员登记制度,在货物堆存、装卸等环节加强防护措施,严格做好场站环境消毒。
三是严格规范服务区(加油站)管理。高速公路服务区“一区一方案”,进一步强化防疫管理,坚决杜绝服务区内货物接驳。严格做好服务区综合楼、移动厕所、加油站防疫管理,做好车辆引导和登记、人员疏散、环境消杀等工作。
四是严格货车车辆维修管控。中高风险地区货运车辆非必要不得进入维修厂,确需修理的,由“温州市维修企业(M站)志愿者服务队”主动上门维修;实行报备制度,维修企业负责人在第一时间必须报告属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等。
此外,将设置货车司机防疫服务站,功能包括抗原和核酸检测、人员休息、餐饮、停车等,为广大货车司机提供更好服务。
请货主单位、物流企业、货运站场等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规范执行货车司机防疫措施。货车司机落实个人责任,按要求及时进行核酸检测,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与其他人员直接接触。
安徽省
合肥市发布疫情防控通告
4月7日,合肥市发布疫情防控11号通告,要求各交通场站、公路道口临时核酸检测点优先检测疫情敏感地区来(返)肥人员,最大限度缩短检测报告时间。切实加强医护人员、志愿者及其他辅助人员个人防护,严防交叉感染,对高风险岗位人员坚持每天一次核酸检测。
此外,合肥市在4月3日发布的疫情防控通告(第9号)中要求,坚持人物同防,从严从紧做好货物运输环节防控工作。倡导广大市民和单位近期暂缓组织非紧要的运输活动,畅通重要物资运输绿色通道,保障疫情防控、城市正常运转、生产和生活等物资运输畅通。
山东省
青岛市要求跨省货车驾乘人员入青报备
有装卸货作业的,由装卸货单位至少提前48小时向装卸货作业地(仅限1处)所在地区(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无装卸货作业的,由车辆所属企业至少提前24小时向企业所在地区(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
济南市保障重点物资运输通畅
3月22日起,济南市内注册企业及车辆可以通过“我是泉城交通人”微信公众号,网上申请办理“医疗防控物资、鲜活农产品、重点生产生活物资、能源物资、进出口货物、邮政快递等各类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
从中高风险地区回来后,要立即向社区报备,按防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在居家监测期、隔离期或者3天2测等防控要求未完成前,不得再次申请办理通行证。
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驾乘人员要提前告知收(发)货方(单位),由收(发)货方将跨省和来自、中途停留中高风险地区的运输车辆信息、途径线路、目的地等信息,提前2天向卸货地和目的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报备。
烟台市3月29日起对所有外来货运车辆实行预约引领制度
为加强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对所有外来货运车辆实行预约引领制度。目的地接货方应提前2天向属地指挥部报备,并负责告知外来货运车辆,由接货方安排专人到约定的高速公路出口迎接引领。接货方要做好个人防护,对外来货运车辆实行全程闭环管理。
广东省
广州市4月3日发布省外来(返)穗货车司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根据近期国内疫情形势,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统筹”工作,保障货运畅通,决定对所有从省外来(返)穗货车司机落实以下疫情防控措施:
一、所有省外来(返)穗货车司机及司乘人员在来(返)穗前需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作业场所主动报备车辆车牌号、计划抵穗时间,以及全部司乘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号码等情况。上述信息由作业场所向属地社区报告。
二、请所有省外来(返)穗货车司机配合完成在我市高速公路出口、作业场所等查验点的测温、查验行程码工作,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开展相关工作。现场查验健康码异常者需配合落实相应的排查管控措施,存在异常症状者需配合前往医疗机构开展诊疗排查。
三、所有省外来(返)穗货车司机在穗期间如出现发热、咳嗽、流涕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前往临近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旅居史,同时向作业场所报告,作业场所应及时向社区报告。
四、省外来(返)穗货车司机按照我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第29号通告落实相关核酸检测要求时,可凭行驶证在设有核酸检测点的作业场所或者社区核酸检测点免费检测。
五、行程码带星号的省外来(返)穗货车司机请严格执行第29号通告落实健康管理要求。居家隔离或者集中隔离期间,有离穗作业任务的,可向作业场所提出中断隔离需求,作业场所立即向社区报告,由社区在疾控部门指导下引导开展离穗作业任务。
六、为保障供应链畅通,行程码带星号的省外来(返)穗货车司机由属地社区纳入闭环,每人每趟次可领取生活补贴100元,离穗或结束隔离时由属地社区发放。具体终止时间另行公布。
佛山市4月7日发布关于做好来(返)佛货车司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根据近期国内疫情形势,为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有关部署,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统筹”工作,保障货运畅通的同时严防疫情通过道路货运途径传播,决定对来(返)佛货车司机(含其他乘车人员,下同)落实以下疫情防控措施:
一、所有省外来(返)佛货车司机在来(返)佛前需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企业主动报备车辆车牌号、计划抵佛时间,以及全部司乘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号码等情况。上述信息由目的地企业向属地社区报告。
二、在佛山高速公路出口查验点对所有货车司机落实测温、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行程码等措施。
(一)非广东省籍货车查验措施
1.健康码为红码,整车人员不下车,由高速公路查验点联系属地疾控部门按照有关程序处置。
2.健康码为黄码,货车司机在高速公路出口核酸检测点现场进行核酸采样后放行。出口现场未设置核酸检测点的,由查验点现场扫码登记并发放提醒核酸采样指引后放行。
3.健康码为绿码,货车司机在高速公路出口核酸检测点现场进行核酸采样后放行。出口现场未设置核酸检测点的,由查验点现场登记并发放提醒核酸采样指引后放行。
(二)广东省籍货车查验措施
广东省籍货车查验司机行程卡,行程卡有省外旅居史记录的参照上述(一)执行,其他的放行。
三、省外货车到达目的地作业场所后,目的地作业场所要查验货车司机健康码、行程卡、48小时内有效核酸阴性证明等信息,发现红码、黄码等异常的及时报送社区。
四、所有省外来(返)佛货车司机在佛山期间如出现发热、咳嗽、流涕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前往临近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旅居史,同时向目的地企业报告,目的地企业应及时向社区报告。
五、行程码带星号的省外来(返)佛山货车司机要严格落实闭环健康管理要求。居家隔离或者集中隔离期间,有离佛山作业任务的,可向目的地企业提出中断隔离需求,目的地企业立即向社区报告,由社区在疾控部门指导下引导开展离佛山作业任务。
东莞市保障货运畅通 执行5项健康管理措施
东莞市疫情防控指挥办交通运输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发布重要提醒,开始执行5项措施,请提前了解并做好配合。
根据近期国内疫情形势,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统筹”工作,保障货运畅通,我市对所有从市外来(返)莞货车司机执行以下5项健康管理措施:
1.“48”“24”
所有省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及省外来(返)莞货车司机,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健康码绿码方可来莞,同时,须在来(返)莞前提前24小时向我市接收单位(货主)主动报备车辆车牌号、路线、出发时间、计划抵莞时间,以及全部司乘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号码、健康码、行程卡及核酸证明等情况。上述信息由我市接收单位(货主)向属地社区报告。
2.配合查验
请所有中高风险地区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来(返)莞货车司乘人员配合完成在我市高速公路出口和普通公路核酸服务点、作业场所等查验点的测温、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工作,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开展抗原检测、核酸采样等相关工作。现场查验健康码异常者须配合落实相应的排查管控措施,存在异常症状者须配合前往医疗机构开展诊疗排查。
3.如有不适…
所有市外来(返)莞货车司机在莞期间如出现发热、咳嗽、流涕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前往临近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旅居史,同时向接收单位(货主)报告,接收单位(货主)应及时向社区报告。
4.凭行驶证免费检测
市外来(返)莞货车司机可凭行驶证在设有核酸检测点的作业场所或者社区核酸检测点免费检测。
5.行程卡带*号
行程卡带*号的市外来(返)莞货车司机请严格执行我市来(返)莞人员健康管理要求,提前向接收单位(货主)报告当天运输和入住计划,由属地社区视以下情况纳入闭环管理:
一、货运司机在东莞无住所,送货到东莞之后能够当天离莞,由接收单位(货主)向社区报备引导至离莞高速口。
二、货运司机在东莞无住所,当天不离莞,在社区指引下入住指定酒店(自费)或者在车上暂宿;当有运输任务时,接收单位(货主)向社区报告,社区在疾控部门指导下引导其至离莞高速口。
三、货运司机在东莞有住所,送货到东莞之后可居家并服从社区管理,期间如有离莞运输任务,接收单位(货主)向社区报告,社区在疾控部门指导下引导其至离莞高速口。
四、货运司机留在东莞暂不离莞,有住所则居家隔离,无住所则入住指定酒店,执行东莞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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