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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电子商务体系征求意见稿发布 预计2025年前将实现村村有快递物流服务

2022-01-06 08:56:50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和快递物流配送协同发展,商务部流通发展司、国家邮政局市场监管司会同有关单位起草了《关于加快贯通县乡村电子商务体系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就有关工作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及公平性等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征求意见稿,工作目标为:升级改造一批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促进县域快递物流资源整合,建设一批农村电商快递协同发展示范区,提升公共寄递物流服务能力,争取到2025年,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基本实现县县有中心、乡乡有网点、村村有服务。农村电子商务、快递物流配送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县乡村电子商务体系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更加健全,农产品出村进城、消费品下乡进村的双向流通渠道更加畅通,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

乡村电子商务体系征求意见稿发布 预计2025年前将实现村村有快递物流服务

  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和快递物流配送是促进城乡生产和消费有效衔接的重要举措,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客观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配送协同发展,加快贯通县乡村电子商务体系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关于加快贯通县乡村电子商务体系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一、工作目标

  升级改造一批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促进县域快递物流资源整合,建设一批农村电商快递协同发展示范区,提升公共寄递物流服务能力,争取到2025年,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基本实现县县有中心、乡乡有网点、村村有服务。

  农村电子商务、快递物流配送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县乡村电子商务体系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更加健全,农产品出村进城、消费品下乡进村的双向流通渠道更加畅通,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基础设施,优化网络布局。

  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加强县乡村快递物流配送基础设施建设,升级改造县级物流配送中心,面向乡镇、村及本地生产流通企业、邮政快递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各类主体,提供仓储、分拣、中转、配送等服务。引导农村邮政、快递物流企业利用现有设施资源合作建设乡镇服务站点。

  依托村邮站、益农信息社、村委会等公共服务设施和夫妻店、便利店、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等便民商业设施,设立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实现“多站合一、一点多能、一网多用”。

乡村电子商务体系征求意见稿发布 预计2025年前将实现村村有快递物流服务

  鼓励有条件的村布放智能快件箱(信包箱)。通过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形成以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具有集散功能的乡镇网点和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为主体的农村快递物流配送体系。

  (二)补齐冷链短板,提升冷链流通率。

  聚焦鲜活农产品主产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推进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加快补齐产地冷链物流短板,促进农产品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结合农产品生产情况和物流集散点网络布局,在具备条件的县域或特大镇建设具有商品化处理能力的产地冷链集配中心,推广移动式冷库。加强农产品供应链建设,引导农产品批发市场加快完善具备物流集散、低温配送等功能的冷链设施。推进农产品冷链标准制修订,加强生鲜农产品质量监管和产品溯源。

  (三)整合快递物流资源,提高配送效率。

  支持中西部农村电子商务、快递物流配送协同发展。引导电子商务、邮政、供销、快递、物流、商贸流通等各类主体开展市场化合作,推动仓储、揽收、分拣、运输、配送“五统一”,场地、车辆、人员、运营、管理“五整合”,提升快递物流配送能力。鼓励东部农村探索智慧物流,依托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推进农村快递物流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打造仓储、分拣、配送、增值服务等一体化快递物流配送服务体系。发挥邮政网络在边远地区的基础支撑作用,鼓励邮政快递企业整合末端投递源,满足边远地区群众基本寄递需求。支持农产品产地发展“电子商务+产地仓+快递物流”仓配融合模式,提高农产品上行效率。

  (四)扩大电子商务覆盖面,提升服务能力

  鼓励依托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农村快递物流站点等,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提供产品开发、品牌孵化、包装设计、数据分析、市场营销等服务,提高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水平。

  鼓励大型电子商务企业、流通企业以县镇为重点,下沉供应链和新型交易模式,推动农村流通设施和业态融入现代流通体系。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畅通农产品线上线下多渠道流通,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建立健全适农产品网络销售的供应链体系、运营服务体系和支撑保障体系。

  (五)培育市场主体,促进协同发展

  支持农村邮政、供销、快递物流和商贸流通企业数字化、连锁化转型升级、做大做强,带动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和促进农村消费。引导农村中小电子商务、快递物流企业采用联盟、股权投资等方式合作,提高市场竞争力。加强农村电子商务、快递物流配送人员培训,强化实操技能,增强创业就业能力。鼓励电子商务平台与快递物流企业深入合作,搭建特色农产品外销平台,推动农产品上行。

  (六)规范行业秩序,优化发展环境

  简化农村快递末端网点备案手续,鼓励发展农村快递末端服务。修订《快递服务》等标准,规范农村快递经营行为。加强寄递物流服务监管,依法查处未按约定地址投递、违规收费等行为,促进公平竞争,保障用户合法权益。

  指导从事农村快递物流的企业严格遵守服务规范、安全生产、绿色发展、疫情防控等管理规定,提供规范化服务。引导快递物流企业合理制定价格,探索符合农村实际的成本分担、利益共享等机制,促进电子商务、快递、商贸等企业合作,保障各方权益,推动农村快递物流基础设施共建共用,为农村电子商务快递“最后一公里”配送提供保障。

三、保障措施

  (七)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

  各地要积极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和快递物流配送协同发展,建立政府统一领导、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农村电子商务、快递物流配送协同发展工作协调机制。把贯通县乡村电子商务体系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工作,扎实统筹推进。

乡村电子商务体系征求意见稿发布 预计2025年前将实现村村有快递物流服务

  强化“省级统筹、市县抓落实”机制要求,省级主管部门做好政策、资金、资源等要素统筹和成效监督;市县结合本地区实际,实化细化本地区工作方案,强化技术指导和监督考核,压实责任,务求实效。

  (八)加强横向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各地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接联动,做好政策互补衔接,落实商务部与邮政局、邮政集团、供销合作总社、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单位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加强设施共建和信息共享,整合各方力量,避免重复支持,共同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和快递物流配送协同发展。

  (九)加强政策保障,推动工作落地

  各地要跟踪研究农村电子商务和快递物流配送发展中面临的问题,积极出台支持政策,发挥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资金示范引导作用,带动社会资本加大投入,推动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服务站点、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等数字化信息化改造和综合服务提升,综合施策降低农村快递物流成本。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和快递物流配送发展纳入本地乡村振兴考核,加强指导监督检查。

  各地要把加快贯通县乡村电子商务体系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任务,加强工作指导,密切跟踪进展。重要情况及时按程序报告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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