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其中就疫情防控、春运组织、运输保供、安全生产等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减少“两节”期间人员流动和聚集
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相结合,减少“两节”期间人员流动和聚集。
加强口岸城市疫情防控,严格落实人、物、环境同防和空港口岸分流措施,加强进口冷链食品市场监管,严防境外疫情输入。
加强疫情监测预警,强化旅途、餐饮、公园景区、商场超市等重点环节和场所疫情防控。
引导错峰出行 降低旅途风险
严格交通运输疫情防控要求,按照引导错峰出行、降低旅途风险、加强人员防护的原则,组织做好春运工作。
细化落实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消毒通风、信息登记、设置隔离区等措施,加强客运一线服务人员日常健康监测和定期核酸检测,制定完善应急预案。
加强重点时段、热点路线运力供给,优化运输方式衔接、客运枢纽服务、防疫检查站点设置,减少车辆拥堵、人员聚集。
落实健康码全国“一码通行”,保障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在智能化条件下的出行。
针对极端天气做好应急准备,防止发生大范围旅客、车辆滞留。
强化运输安全监管,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统筹安排好煤电油气运保障供应
统筹安排好煤电油气运保障供应,切实增加煤炭特别是电煤供应,有效提升电力供应保障能力,稳定增加成品油生产供应,保证北方地区取暖用气。
抓紧抓实安全生产工作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加强特种设备、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渔业船舶等安全监管。
加强油气存储运输等危险源巡查。
【独家稿件及免责声明】本网注明转载文章中的信息仅供用户参考。凡注明来源“运输人网”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均不得转载、摘编或使用。联系邮件:master@yunshuren.com
评论